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徐州市市區基本照護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徐政辦發〔2017〕18號)以及相關的實施細則,我市從2017年7月1日起在徐州市區實施了市區基本照護保險制度。我市市區基本照護保險政策明確將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全部納入基本照護保險參保范圍。根據繳費時間不同的具體情況,在2017年7月1日啟動時先將市區100萬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納入照護保險參保范圍。截止2017年底,徐州市市區共受理參保人員失能鑒定申請3474人,已鑒定并出具鑒定結論2886人,其中符合重度失能標準2597人,月度待遇支付達到91.27萬元。目前,我市市區鼓樓康平老年護理院、康源老年護理院、山水華美老年護理院、康馨老年護理院、為民老年護理院、賈汪區鹽誠養護院、博濟康復醫院等7家單位成為基本照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今年還會逐步增加新的協議服務機構。
根據文件規定, 2018年1月1日,市區71萬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納入基本照護保險參保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中有符合條件者,即日起可進行失能鑒定的申請。
申請基本照護險辦理流程
一、正常繳納基本照護保險費用的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傷殘導致重度失能,經過不少于6個月的治療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長期照護的,可持以下材料申請照護保險待遇:
《徐州市市區基本照護保險參保人員失能評定申請表》;
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人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1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
申請日半年前的出院記錄(加蓋醫院病案復印專用章)、大型設備檢查報告;
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二、經辦機構對參保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移交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天內安排專家按照《徐州市市區基本照護保險參保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表》對申請人生活資料情況進行現場鑒定,并出具鑒定結論,鑒定結論符合重度失能標準的參保人員,自結論下發次日起享受待遇。
基本照護保險待遇享受標準
一、入住協議服務機構的,按照床日付費。入住醫療機構床日費標準暫定為基金支付48元,其中中小學校在籍學生、學齡前兒童、在校大學生和特殊困難人員基金支付52元;入住養老機構床日費標準暫定基金支付30元,其中中小學校在籍學生、學齡前兒童、在校大學生和特殊困難人員基金支付33元。
二、接受協議服務機構提供居家照護服務的,照護保險基金對服務機構按月限額支付,月度限額暫定為每人500元。
三、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協議照護服務機構照護服務的,對參保人員發放照護補助,補助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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