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現在孕婦要小心吃藥的觀念深入人心,然而幾十年前,孕婦并沒有特殊的服藥禁忌,直到上個世紀50年代“反應停事件”向人們敲響了第一聲警鐘后,越來越多的試驗和臨床調查才讓人們逐漸認識到,胎盤屏障并不能阻擋住所有藥物進入胎兒的血液循環,尤其是一些小分子藥物。那么,對于孕婦和準備懷孕的人來說,該如何保證孕期的用藥安全呢?
孕早期最危險
從已有的資料表明,的確有不少藥物會對胎兒造成明確的不良影響,但藥物的不良反應在整個孕期的不同時段,危害性是不同的。
在受精后最初的兩周,即第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可能有兩種結局。如果藥物嚴重危害了受精卵,導致它無法正常分裂、發育,就會在孕早期自然流產。另一種可能就是,藥物并沒有對受精卵造成“致命性”傷害,那么受精卵就會通過超強的自我修復能力挽回損傷,并繼續發育成一個正常的胎兒。因此,如果不小心在這個階段服藥,可以采取順其自然的態度。
受精后3~8周(即停經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發育的關鍵階段,此時細胞開始定向發育,受到有害藥物的作用后即可產生形態上的異常而致畸,因此這一段時間是致畸高度敏感期,但具體到不同的系統、器官,最敏感的時間也還有差別。
“藥物可能對胎兒造成的嚴重不良反應大多數集中在停經5~10周,而在其后的漫長孕期中,雖然各個系統還會繼續發育完善,但大多是功能上的影響,基本不會形成如無腦兒、先天性心臟病、嚴重肢體缺失等嚴重的畸形。但是,由于大多藥物對胎兒的影響集中在早期,而此時有相當多的孕婦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了,于是就導致了后來的整個孕期提心吊膽或不得不引產等。”
最理想的做法
那么,準媽媽們該如何安全服藥呢?要想盡量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不應該等到已經懷孕再考慮,最理想的狀態是在準備懷孕階段就開始考慮。
在國外的推薦做法是,所有的孕齡女性,假如沒有避孕措施準備懷孕,那么在選擇服藥的過程中就要通過咨詢醫生,盡量選擇安全性高的藥物。這個原則我們可以借鑒。
另外對于那些原本就有慢性病的女性,首先要選擇病情穩定,可以停藥或通過小劑量藥物控制病情的階段準備懷孕。需要繼續服藥的患者,應在醫生的幫助下合理選擇比較安全的藥物,但決不能隨意停藥。
鏈接1:反應停事件
1959年,德國(西德)各地出生了多個手腳異常的畸形嬰兒。倫茲博士對這種怪胎進行了調查,發現畸形的原因是催眠劑反應停。這種嬰兒手腳比正常人短,甚至根本沒有手腳。截至1963年在世界各地,如德、美、荷蘭和日本等國,共誕生了12000多名這種形狀如海豹一樣的嬰兒。
鏈接2:常見孕婦禁用藥物
ACE抑制劑 氨基蝶呤 雄激素 白消安 華法林 環磷酰胺 丹那唑 己烯雌酚 乙醇 依曲替酯 異維甲酸 阿維A酯 卡那霉素 鋰制劑 他巴唑 苯妥英 放射性碘 鏈霉素 他莫昔芬 四環素 沙利度胺 維甲酸 三甲雙酮 丙戊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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