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根據《徐州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經辦規程(試行)》文件規定,昨日我市出臺各縣(市)及銅山區、賈汪區城鄉居民轉診轉院到市區醫院新規定。
根據新規,各縣(市)、區城鄉居民在徐州市區醫院就醫的,至當地醫保經辦機構授權的醫療機構,辦理轉診轉院備案手續。轉往市區應為定點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備案開始時間生效后,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參保地規定的標準執行。
各縣(市)、區城鄉居民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搶救的,應在住院3個工作日內向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經審核,符合急診搶救標準的,可按轉診轉院刷卡結算;未在住院3個工作日內向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的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搶救的,出院后由本統籌區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急診搶救標準的,予以手工報銷。不符合急診搶救標準的,視為非正常轉診轉院。補辦備案手續時,轉診轉院備案開始日期應提前至本次入院日期之前。
各縣(市)、區城鄉居民醫保人員,因外傷中毒等原因在市區醫療機構就醫,經核查符合刷卡結算條件的,由就醫醫院發起轉診轉院申請,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后生效。
各縣(市)、區新生兒出生醫院為市區醫院且生產后未出院的,辦理參保手續后,可以由出生的市區醫院為其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后生效。其他6個月以內新生兒住院后才辦理參保手續的,可以持病歷資料、診斷證明、入院通知書等到當地縣級或其他授權轉出醫院補辦轉診轉院備案,也可直接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補辦轉診轉院備案,備案生效后才能享受待遇。補備案開始時間要早于入院時間。
各縣(市)、區當地有一級以上傳染病、精神病定點專科醫療機構的,由當地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當地沒有符合條件的專科醫療機構或少數特殊病種(如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等)由市內專科醫療機構申報轉診轉院手續,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
另外,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由縣(市)、區醫院轉診轉院到市區醫院,或在市區醫院急診搶救的,醫保經辦機構順延至工作日審核。參保人員可先自費住院,待轉診轉院審核信息生效后,再自費轉醫保刷卡結算;也可以出院后持轉診轉院單及其他規定材料回參保地手工報銷。
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備案的,視為非正常轉診轉院,報銷比例為當地政策規定應報銷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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