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有望享受醫保 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醫保相應標準執行
11月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和財政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作出部署。
《指導意見》規定,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執行。為減輕高校比較集中地區政府的負擔,《指導意見》要求,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按照當地學生參保的政府補助標準安排補助,中央財政對地方所屬高校學生參保按照現行城鎮居民參保補助辦法安排補助。各級財政在本級預算安排上,要將大學生參保補助與其他城鎮居民參保補助統籌考慮。
會上,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考慮經濟困難家庭大學生的醫療救助需求,通過醫療救助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途徑,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人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按規定應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 要結合目前公費醫療經費安排、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水平及學校開展健康教育、疫病防控工作資金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繼續支持做好高校大學生日常醫療工作。
據了解,長期以來,多數公辦普通高校公費醫療制度僅能解決大學生在高校醫務室(醫院)看門診的部分費用。同時,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學生公費醫療經費超支現象,不得不用預算外收入來彌補缺口,而民辦高校學生不在公費醫療制度保障范圍之內,學生的醫療需求沒有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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