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結核頻道:患有肺結核的女性,當她們的結核病處于活動期階段時,一定要做好避孕,待病情穩定、遵醫囑完成正規治療方案,并治療結束后,停藥1年,再考慮生育。徐州市傳染病醫院結核病專家張海晴介紹,所謂肺結核活動期,主要是指有發熱、盜汗、全身乏力、咳嗽、咯血以及胸部檢查X線發現浸潤滲出性病變、血沉降率升高等表現的結核病。在肺結核活動期懷孕,不僅可能導致肺結核惡化,產后還會易發血播型甚至全身性結核,胎兒也可能因此感染上結核,或因妊娠期間治療不當而導致胎兒畸形。
在妊娠期間,孕婦若患上肺結核,一般要視具體情況來判斷能否繼續妊娠。如果結核病處于活動期階段,結核病灶廣泛,應及早中止妊娠,否則繼續妊娠對母體和胎兒均不利。原本就處于肺結核活動期的患者也是如此,一旦發現懷孕,應盡早實行人工流產,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徐州市傳染病醫院結核病專家張海晴介紹,有一部分肺結核病人可以在專科醫生監督下懷孕、妊娠直至分娩。這類病人的結核病變輕微且處于恢復階段,或肺結核病情穩定,無并發癥及伴發病。這類結核病稱為非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的肺功能無大的改變,對胎兒的發育不會有明顯影響。病者在懷孕期間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按醫囑服藥,并注意生活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