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囊助產儀的問世及氣囊助產術的誕生為提高產科質量,尤其是提高陰道分娩質量帶來了新的活力,但并不意味著能解決全部產科分娩問題,必須嚴格掌握施術適應證。
適應證正常足月妊娠,宮頸必須成熟(依照改良Bishop評分≥6分);先露需達到“棘平”,也可用于棘1cm者(但‘1cm以上者需等待施術時機);無產前出血。
還適用于符合以上條件的下列產婦:某些胎頭位置不正(如枕橫位或枕后位)及正常體重(指≤3500g)之臀位;促進宮頸成熟后的妊高征、延期或過期妊娠、合并心臟病或肝病等的高危妊娠;某些宮內窘迫(能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避免嚴重后果);不宜繼續妊娠的中期妊娠引產。
禁忌證對于明顯頭盆不稱(如巨大兒)及骨產道、軟產道畸形或異常、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者,禁止施行本手術,而應行剖宮產術結束妊娠。
要特別指出的是,約有60%至80%產婦符合施術適應證,一定要密切觀察產程并豐富臨床經驗,準確判斷和區分應該施術者與需行剖宮產術者,使氣囊助產術在各醫院科學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