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從徐州市醫保局獲悉,我市從住院治療、急診治療費用保障以及新冠患者用藥保障、優化經辦服務等幾個方面對現行政策進行調整,并明確降低新冠治療費用,提升醫保保障能力,優化醫保經辦流程,提供便捷醫保服務。
住院治療費用
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在新冠患者住院治療費用保障方面,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支付,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門急診治療費用實施專項保障
醫保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和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75%
在新冠患者門急診治療費用保障方面,我市協同推動實施分級診療,引導患者到基層就醫,確保醫療服務平穩有序。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鼓勵基層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省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門急診費用,醫保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和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75%。
該專項保障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參保患者在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門急診費用,按照現有門診保障政策執行。
臨時擴大醫保藥品目錄
部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在保障新冠患者治療用藥方面,我市在繼續延續執行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中醫保臨時支付政策的同時,根據省醫保部門的規定,臨時擴大醫保藥品目錄,將部分用于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相關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所需藥品等集中采購、掛網采購、價格監測等工作,提高群眾用藥可及性,降低患者治療成本。
建立疫情防控藥品耗材綠色采購通道,開放防疫藥品(醫用耗材)的應急采購以滿足當前疫情防控和臨床診治需要。積極指導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送企業向省內外藥品生產企業對接貨源,提高應急機制效率,保證疫情相關藥品和醫用物資及時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發揮“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作用
持續梳理簡化服務流程
在優化新冠患者醫保經辦服務方面,全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充分發揮“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作用,充分依托國家醫保信息系統、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江蘇醫保云”、本地政務服務平臺、12393醫保服務熱線、自助辦理一體機等各級各類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實現所有醫保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等“不見面”辦理全覆蓋。進一步暢通業務辦理渠道,持續梳理簡化服務流程,全力保障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定點醫藥機構等各類服務對象足不出戶就能享受高效、便捷的醫保服務。
徐州健康熱線: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