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從明年1月1日起,徐州市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并軌,形成覆蓋全市790萬人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體系。日前,根據《徐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徐政規〔2017〕3號)的要求,市人社局、市衛計委研究制定了《徐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準入標準》,該標準將于明年1月1日起執行。
門診特定項目準入原則為:已經確診;診斷標準與處置指征比較明確;病情相對穩定,適合堅持在門診治療;病程和治療周期較長,需連續治療或者長期服藥。
門診特定項目范圍包括:惡性腫瘤患者放療、化療、介入治療;尿毒癥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包括腎、肺、肝、心移植,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藥物);血友病;白血病;難治性腎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重型β-地中海貧血;惡性淋巴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療);肝豆狀核變性;重癥精神病和鞏固期精神病。“門特”范圍內的各病種在符合準入原則的基礎上,同時還需要符合《徐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準入標準》中的具體標準。
參保人員需通過各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委托的醫療機構鑒定或者組織的集中鑒定,并報各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方可享受門特待遇。參與鑒定的醫療機構及鑒定醫師,應嚴格按照該標準和《關于下發徐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部分門診慢性病和門診特定項目鑒定細則的通知》(徐醫管發〔2017〕34號)要求開展門特項目鑒定工作。此外,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準入標準參照該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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