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根據《市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徐政規﹝2011﹞12號)要求,為了加強門診刷卡管理,門診統籌、門診特定項目就醫實行選擇定點單位管理(住院不受限制)。現就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2012年1月1日起,門診統籌、門診特定項目就醫實行選擇定點單位管理。參保人員選擇1家定點基層醫療機構、1家二級或三級定點醫院門診就醫以及1家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享受門診特定項目的參保人員只能選擇1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4月1日起,未按規定選擇定點單位的,發生的費用不累計門診起付標準,不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待遇。
1、2012年3月31日前已參保人員可通過互聯網、參保單位、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等進行定點單位的選擇,也可到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通過互聯網進行選擇。
互聯網選定網址路徑: http://www.jsxz.hrss.gov.cn/
或http://www.jsxz.hrss.gov.cn/index.do(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主頁后,選擇“職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選擇”即可進入選定點頁面。
2、2012年4月1日后首次參保人員,在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或市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進行定點單位的選擇。
三、選擇定點單位變更
1、定點單位一經選定,在一個統籌年度內原則上不予變更。
2、2012年4月1日后,參保職工未按規定選擇定點單位的,發生的費用不累計門診起付標準,不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待遇。
3、如因住址搬遷、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需變更定點單位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或市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進行變更,每年最多變更一次。
4、每年12月份,參保職工還可通過互聯網、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等渠道進行下年度的門診定點單位選定工作;如不變更,系統將默認上年度選擇的定點單位。
四、特別說明
在選擇的定點單位及A類藥店就醫購藥,其產生的費用計入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當統籌年度內就醫購藥的費用超過門診統籌起付標準后,只有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A類藥店繼續發生的醫療費用,才能由門診統籌基金按規定給予補助。
除在醫保定點的專科醫療機構專科門診和中醫醫療機構就醫以及急診和急救外,在選擇之外的其他定點單位就醫購藥的費用只能使用個人帳戶,不計入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五、注意事項
(一)按6%比例繳納醫保費和已辦理異地就醫的人員不需選擇。
(二)通過互聯網選擇定點的,完成選擇后請務必點擊確認提交,否則此次選擇無效。
(三)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通過互聯網、參保單位選擇定點的,3月31日統一導入金保系統生效,多次選擇的,以最后一次選擇結果為準。
(四)為確保您的選擇結果能及時準確的反饋,請務必填寫移動手機號碼,用戶將自動接收到業務成功通知短信。
六、如遇到有關選定點問題,請咨詢勞動保障熱線電話:12333。醫保中心聯系電話:85805895;信息中心聯系電話:85805916。
云龍區醫保經辦機構:80803743 銅山區醫保經辦機構:83537576
賈汪區醫保經辦機構:87218270 開發區醫保經辦機構:83255630
泉山區醫保經辦機構:85806771 鼓樓區醫保經辦機構:8763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