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關鍵詞
醫師多點執業 新醫改方案提出的“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不僅受到了廣大醫務工作者和老百姓的關注,也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那么,多點執業為何如此受關注呢?還有哪些待解難題?為此,記者采訪了衛生行業有關人士。
本報記者 閆 龑
關注一 多點執業廣受關注
“飛刀”其實并不陌生
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院長劉乃豐說,從某種意義上講,各醫院的專家多點執業普遍存在,業界稱之為“飛刀”。劉乃豐稱,醫生多點執業是國際慣例,也是發展趨勢。
多位醫生及醫院管理者告訴記者,他們對多點執業并不陌生。“早就不是新鮮事兒了。”北京市衛生局副局長鄧小虹說,北京多次派出醫生援藏、支援非洲、抗震救災、對口支援社區、支援農村等,都沒有要求醫生變更注冊地點,實際上就是多點執業。
多點執業三方共贏
多點執業是醫生、醫院、老百姓三方共贏。一位醫院管理者告訴記者:“依靠國家支付醫務人員高工資在目前的情況下是不現實的,財政也給不起。多點執業可以讓醫務人員公開、合法地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取可觀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解老百姓看專家號難的燃眉之急。”
北京市一位知名專家稱,每到周末,就會有同行邀請他過去。“在機場碰到熟人,那也是常事。”他說,到外地做一臺手術的報酬可能抵得上一個月的工資,當然出場費要根據醫生的知名度及手術大小而定。
“專家老待在家里‘飛’不出去也是問題。” 劉乃豐稱,醫生到外地執業,“外面的人自然而然把專家與醫院聯系起來,因此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講也提升了醫院的影響力。”劉乃豐解釋,“飛”出的專家很大一部分是科主任,他們也會把合適的病人帶回本院。同時,多點執業也有利于新技術、新項目的交流與推廣,填補本院業務工作的空白和不足。
北京市衛生局局長方來英認為,讓符合條件的醫師多點執業,可以實現優質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共享,盤活現有人才資源、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最終受惠的是老百姓。
關注二 不應簡單概括為“走穴”
多點執業與“走穴”有本質不同
針對部分媒體提出的多點執業是讓醫生“走穴”合法化的問題,鄧小虹明確表示,多點執業與醫生“走穴”有本質的不同。她解釋,“走穴”往往是專家開完刀就走,術前術后都不管病人。而多點執業是醫生實實在在地履行職責,包括查房、看門診等。
衛生部也曾明確提出,醫生多點執業和“走穴”有著本質區別。“走穴”是為他的個人利益所趨,多點執業應該是為緩解基層的醫療衛生需求而執業,二者的價值取向不一樣,監管機制也不一樣。
法律并未明確禁止多點執業
中國醫院協會維權部副主任鄭雪倩告訴記者,多點執業是讓有能力的醫務人員通過誠實勞動,在應用專業技術服務患者的過程中獲取合理報酬,不應簡單概括為“走穴”。目前,《執業醫師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對醫師在兩個以上的醫療機構執業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多點執業與《執業醫師法》不矛盾。地方可以放開政策,《執業醫師法》只是規定醫生必須在執業地點行醫,但是地方行政部門給醫生多點注冊或者允許多點執業是可以的。”由此可見,我國法律并不禁止醫生多點執業。
關注三 推行多點執業難在哪里
鄧小虹說,多點執業推行起來不簡單。那么,多點執業到底難在哪里呢?
難點1:缺少科學規劃
“醫生執業的地點也不能盲目選擇,首先要符合衛生規劃,如果醫院的醫務人員本身飽和,就不再允許其他醫師來執業。”鄧小虹說。為保證多點執業有序開展,衛生行政部門應該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設置進行科學規劃,按照醫療服務需求科學配置。醫療機構按照床位設置醫護人員數量,例如一張床設置0.6名醫務人員,照此測算也可以推算出社區醫生的配置數量,以便引導醫務人員有序執業。
難點2:缺少信息共享系統
多點執業的推行基礎之一是要建立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并可在市、區兩級進行共享,區縣對自己轄區內的醫生執業情況有所了解。如果沒有這樣的系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無法掌握醫師在自己所管轄的范圍內的執業情況,將使多點執業無法管理。
關注四 醫生應與醫院建立合約關系
哪些醫生可以多點執業
“大醫院真正選擇多點執業的醫生還是少數,基本是高級職稱以上的科主任。”劉乃豐說,就拿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來講,作為三甲醫院,該院有正高職稱的專家40人、副高職稱近200人。劉乃豐說,在200多個高級職稱專家中,“飛”得比較多的也就20多人。這部分人確實技術不錯,靠自己的本事打出了知名度。
鄧小虹說:“由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以及醫師的職業要求,管理規范應當作出嚴格的資格限制,制定醫師執業準入制度。因為并非所有醫師都能勝任多點執業。認定該資格的標準可以依據學歷、職稱、身體狀況、本職工作表現、執業違規、獎懲記錄等,設定允許多點執業的準入條件和管理辦法。”
執業地點應相對濃縮
劉乃豐說,執業地點應相對濃縮。現在專家跑多少醫院不向所在醫院報告,希望醫生的執業地點與醫院建立某種關系。例如,首先確定10家醫院與醫院有合作互動關系,專家從中選擇兩三家執業地點,這樣就變成醫院有引導、加以鼓勵的執業方式。“我認為,理想的狀態應是這樣。”
合約管理可規避風險
醫生本來就是高風險職業,多點執業更是存在較高的醫療風險。劉乃豐說,醫師在一些基礎條件差、自己又沒注冊的醫院開展醫療活動,就容易卷入發生在這里的醫療糾紛中。那么出現醫療事故后該如何處理?劉乃豐說,過去,基本上是雙方私下達成協議,出了問題由請他的醫院負責。如果醫生與醫院簽署合約,那么出了問題的醫院、醫生將共擔風險。實行合約管理后,醫生過去外出手術所獲得的“灰色收入”也將透明公開,有關部門還可定期查驗,督促其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