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悉,該局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組織論證和審定,將腸炎寧顆粒等14種藥品轉換為非處方藥。
14種藥品中,達立通顆粒、復方藏紅花油、復方胃寧膠囊、感通片、經舒膠囊、九味羌活顆粒、坤寧顆粒、氣血康膠囊、銀葛通脈茶9種藥品原為處方藥;腸炎寧顆粒、健腦片、抗病毒片、胃康靈顆粒、鋁碳酸鎂顆粒5種藥品原為“雙跨”藥(既能當處方藥又能當非處方藥)。
國家食藥總局規定,相關生產企業應在2014年3月15日前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報備案;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同時,企業應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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