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國家藥物政策
保證大眾用藥安全合理
國家藥物政策研討會在京召開
2004年06月28日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記者龔翔報道 “國家藥物政策是國家涉及藥品的所有政策,各方面的相關政策必須協調發展。只有通過建立完整的國家藥物政策,各方協調一致,才對達到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6月24日,國務院研究室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召開了“國家藥物政策研討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邵明立就完善我國藥物政策的必要性作了上述闡述。
國家藥物政策是由國家政府制定,用于指導藥品研究、生產、使用及流通的政策法規。它強調基本用藥政策和合理用藥的理論相結合,旨在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保障社會廣大人群臨床用藥的基本需求,使有限的社會醫藥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據了解,國家藥物政策的概念,是1975年第28次國際衛生會議上首次提出的。原國家藥品監管局曾于2001年就大眾用藥可得性及藥品的使用合理性,對如何制定和完善藥物政策進行了研討。
這次會上,專家就藥品生產、供應、流通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如藥品質量問題、基本藥物使用不足、臨床用藥不合理等問題進行了研討。
這次研討會得到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勞社部、科技部、衛生部、國家知識產權局、中醫藥管理局、總后衛生部等相關部委的大力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的漢斯博士、桑托斯博士也專程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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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克服困難落實國家有關合理用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