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把“復方”與“復合”藥物視作同一概念,這不僅是概念上的錯誤,還會帶來用藥上的混亂。
首先,復方和復合都表示由幾種成分組成的藥物,在這點上,兩者是相同的。
復合
“復合”系指由幾種同類別的藥物組成的制劑,當然也允許有其他類別的藥物,但僅有同類別藥物組成已構成“復合”之意,如復合維生素B片,它由維生素B1、B2、B6復合而成,并以此為主,但還含煙酰胺、泛酸鈣等,故以“復合維生素B”命名。又如復合磷酸酯酶片,它由麥芽中提取的多種酶(主要是磷酸二酯酶、磷酸單酯酶)組成,這些酶都具有磷酸酯酶的活性,可看成一類,故亦構成“復合”之意。“
復方
復方”系指幾種不同類別的藥物混合而成的制劑,其后的藥名是指處方中的主藥。比如復方碘溶液,是由碘和碘化鉀組成,而起治療作用的是碘,碘化鉀只是在配制過程中增加碘的溶解度。又如復方苯乙哌啶片,它由苯乙哌啶、阿托品等組成,兩者皆有治療作用,但以苯乙哌啶為主,故而得名。再如復方氯喘片,內含鄰氯喘息定、必咳平等成分,這顯然是不同類別的幾種藥,但以鄰氯喘息定為主,故名。
方劑學名詞。 古之謂“七方”,有大、小、緩、急、奇、偶、復,其中“復方”為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之方,或別加余藥及分兩均齊之方。其意與今之復方概念有別、所論復方,系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按照中醫的四診八綱、辨證論治的原則,針對病情有機地組合而成的方劑,系與單味藥相對而言。
由于疾病的病程和性質復雜多變,往往寒熱交錯,虛實并見,一時一身而數病相兼,只憑單味藥難以照顧全面,故須將多種藥物適當配合,利用其相互間的協同或拮抗作用,提高療效或減少不良反應,以適應復雜病情的治療。
追溯人類用藥的歷史,是以用單味藥開始的。隨著人們對藥物認識的不斷深化和對病 因病機理解的逐步提高,才逐漸將藥物配伍使用。復方用藥數量較多,藥效較強,多用來治療較復雜的病證。又可稱為重方。
因此,“復方”與“復合”是不同概念,應嚴格區分,以確保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