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結核頻道:很多患了肺結核的病人都會有這樣的疑惑,普通醫院不收治結核病是為什么?徐州市傳染病院結核科主任張瑞梅介紹說,為加強全國結核病疫情的管理,衛生部決定將肺結核病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乙類傳染病管理。并要求,各級醫療衛生單位要將肺結核病可疑者和肺結核病人轉至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統一的檢查、督導化療與管理。許多醫院的醫生和病人對此規定不理解,難道醫院不能治療結核病嗎?
回答是肯定的。因為結核病的正規徹底治療必須有6-8個月的療程,且需要多種藥物聯合使用,才能徹底治愈。因此,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要求病人每次服藥均要在醫務人員的面視下服用(DOTS),以保證盡可能地治愈所有的結核病人,減少結核病的傳播。
徐州市傳染病院結核科主任張瑞梅說而絕大多數結核病人首診于綜合醫療機構,綜合醫院因其本身的工作特點,很難形成醫生與病人間的固定聯系,難以實現對結核病人治療全過程的督導管理,很多病人由于病情好轉或藥物副反應而私自停藥,或由于經濟原因等私自購買便宜的劣質藥品,難以得到科學規范的治療,濫用抗結核藥品的結果是產生了大量耐藥結核病人,增加了結核病的治療難度。
另一方面,我國的大部分地市縣都有健全的結核病防治專業機構,能夠落實病人的全程督導化療,因此我國提出了充分利用現有的基層結核病防治網絡,將結核病人歸口到結核病防治機構統一治療管理,以利于DOTS策略的實施。
徐州市傳染病院結核科主任張瑞梅提示:醫院發現的肺結核病人和疑似結核病人應及時轉至結防機構進行正規的治療管理,各綜合醫院的領導和醫務人員要從公共衛生的高度認識轉診的重要性,認真做好結核病轉診工作。同時病人要從自己和親人的健康出發,及時到結核病防治專業機構進行正規的治療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