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衛生信息:6月13日,省財政廳資產處處長林玲、省衛計委規劃處副處長陳靜一行來徐,調研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范管理工作,并主持召開座談會。徐州市衛計委副主任何峰出席活動。
為適應“十三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范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促進醫學裝備合理配置、安全與有效利用,充分發揮使用效益,保障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省財政廳、省衛計委擬定了《江蘇省醫療行業乙類大型醫用專用設備配置標準(討論稿)》。與會人員圍繞醫療機構規模、科室設置、業務量、階梯配置、專業人員資質及非公立醫療機構配置等,從配置標準的實用性、政策性、可行性、科學性和前瞻性等方面多角度、多層次地展開熱烈討論,提出諸多有益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等因素科學配置與合理使用適宜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大型醫用設備應當符合配置規劃,并具有與之相適應的技術條件、使用能力、配套設施和具備相應資質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醫療器械使用單位配置大型醫用設備,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批準并取得配置許可證后,方可配置。
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市中心醫院、市中醫院、徐州仁慈醫院,部分縣(市)區衛生計生委設備管理人員及一、二級醫療機構的設備使用人員或設備管理人員參加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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