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衛生信息:日前,國內首部專項地方政府規章《徐州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管理辦法》已經2018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徐州市長莊兆林于2018年12月20日簽署第150號市長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現制現售飲用水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徐州百姓生活中,廣泛分布于新老小區、中小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由于經營門檻低,部分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衛生管理水平差,給人民群眾健康帶來較大隱患。群眾對此時有投訴,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公益機關也很關注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為加強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保障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安全,保護居民身體健康,市衛生計生委積極推動地方立法。2018年1月,在市法制辦大力支持和指導下,《徐州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管理辦法》正式作為政府規章得以立項。
為做好《辦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徐州市衛生計生委赴上海、深圳等地調研考察,形成初稿。通過書面、網站、微博等形式向縣(市)區衛生計生委、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其后,組織召開了由行業專家和法學者等參加的立法論證會,形成《辦法(草案)》送審稿,報請市政府法制辦審查。審查修改期間,徐州市衛生計生委認真配合市政府法制辦開展立法論證工作,召開立法座談會,廣泛聽取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意見,對《辦法(草案)》送審稿進行修改完善,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查。
《徐州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管理辦法》明確了現制現售飲用水的概念、產品歸類、監管主體職責和職權、生產經營者和生產經營行為,對現制現售飲用水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規定了一定的法律責任。
本次立法把市、縣兩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現制現售飲用水的監督管理行為,建立在正式的法定基礎上,把人民群眾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正式納入法律保護內,對保障人民群眾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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