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心理專家介紹:蓄意自我傷害包括那些以追求結束生命為目的的嚴重自我傷害行為,如自殺未遂、自殺死亡等都應當看成是一種“心理病”,需要求得醫學的幫助。
人們一般對蓄意自我傷害包括自殺行為等,會從現象表面分析,如當事人承受了壓力、受到了挫折、經歷了負性生活或生存事件的影響,或者認為有自我傷害、自殺的人是“小心眼、想不開、太可惜、不值得”等。實際上,蓄意自我傷害包括那些以追求結束生命為目的的嚴重自我傷害行為,如自殺未遂、自殺死亡等都應當看成是一種“心理病”,需要求得醫學的幫助。
發病機制
1、個人心理特征:許多研究或心理評估表明,相對一般人群,一些傷害者成熟應對能力低、抑郁程度高、情緒不穩定性或憤怒特質高、較高的沖動性、自我愉悅或滿意度低等。
2、社會、家庭與環境因素:傷害者社會支持不良,無論是客觀支持條件還是主觀支持感受低,支持利用度差,家庭環境不良等。
3、其他因素:生活方式影響,如過度飲酒或物質濫用。精神心理疾病或軀體疾病或出現重大生活事件都對自我傷害的發生、發展帶來影響。
流行病學特點
國內自殺死亡率較高,數年來處于1.5-2.5/萬每年。國內缺乏嚴謹的自殺行為監測,據估計每年因口服農藥、醫療藥品、高樓墜落等自我傷害到醫院就診高達200至500萬,為自殺死亡的10倍以上。研究表明自殺未遂者中有精神心理障礙的占30%左右,而在自殺死亡的人群中則高達60%以上,國外有些研究甚至在90%以上而先前有自我傷害史的自殺未遂者后續6年內再次出現自殺達20%以上。傷害人群有關傷害特點方面的研究很多很多,了解這些有助于開展服務工作。
徐州心理專家介紹:臨床表現診斷
1.各種各樣的傷害行為,無論傷害的目的是追求死亡還是其他目的。
2.有結束生命動機的傷害行為,既自殺行為包括自殺未遂或死亡。傷害行為并非孤立的發生,常伴有抑郁、失眠、無望等精神心理問題或軀體疾病,這些問題常影響傷害行為的發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