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2月4日上午,徐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徐州市市區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政策解讀。
《辦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辦法》拓展了醫療救助對象的范圍、提高了醫療救助的報銷比例和報銷封頂線、增加了臨時救助對象大重病種類等。約60萬困難群眾被納入醫療救助范圍,這在全省范圍內,徐州是第一個做到的。這個《辦法》的出臺實施,對于解決市區近60萬困難群眾的醫療問題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辦法》于1月1日起實施
醫療救助制度作為維護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托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是最大限度減輕困難群眾醫療支出負擔的基本民生保障措施,國家和省高度重視。
我市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徐州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徐政規〔2011〕11號),在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保障其基本醫療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國家和省相關政策的健全完善,這個辦法在救助對象范圍和救助水平方面已無法滿足實際醫療的需求,需要修改。
修改后的《辦法》經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已印發,2017年1月1日起,該《辦法》正式實施。
《徐州市市區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包括總則,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形式和標準,申請、審核和審批,醫療救助服務,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和管理,組織與實施,監督與處罰,附則,共九個部分、33條。
哪些人可以申請醫療救助?需符合9個條件之一
醫療救助對象,也就是說哪些人可以申請醫療救助?!掇k法》規定:具有本市市區戶籍(銅山區、賈汪區除外),并且參加了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城鄉居民,符合下面9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醫療救助。
這9個條件分別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市和各區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符合市政府規定條件的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患者;建檔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
醫療救助對象可得到哪些救助?
對于醫療救助形式和標準,據介紹,首先,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應負擔的費用,由市醫療救助基金進行全額資助。
其次,根據不同類型的救助對象,對個人實際負擔的醫療費用實行不同的報銷比例。特困供養人員,主要指農村五保、城市三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在救助限額內按照100%的報銷比例進行救助。而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特困職工、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建檔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在救助限額內按照70%的報銷比例進行救助。病情危重轉診的醫療救助對象,履行轉診或備案手續的,救助比例為40%。
需要說明的是,醫療救助對象每年的救助限額按照當地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封頂標準的50%執行,門診醫療費用救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限額1000元。
市區醫療救助對象如何就診?
救助對象憑醫保證、醫保病歷、醫保卡到徐州市愛心醫院就診。病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的,到徐州民政醫院住院治療。遇夜間急診或節假日,救助對象可以到徐州民政醫院急診治療,病情危急(特指使用120救護車運送的)可就近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按照《辦法》規定,市區醫療救助對象的門診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為徐州市愛心醫院,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為徐州民政醫院(優撫醫院)。遇有疑難重癥需要轉到非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的,要按照規定辦理轉診手續。
關于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和管理,《辦法》規定,各區建立醫療救助專項資金,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籌集,每年按照上年度醫療救助支出資金數,匯集到市級社保財政專戶進行統籌管理。
市級財政根據各區實際支出情況實行“以獎代補”,補助比例不超過實際支出的50%,市級補助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預算;市福利彩票公益金200萬元;市經常性社會捐贈“一日捐”捐款100萬元;市總工會工會會費30萬元;市慈善總會善款230萬元;其他渠道的資金。
大重病種類擴大到22種
新出臺的《徐州市市區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與2012年實施的《徐州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相比,擴大了救助對象的范圍。九類救助對象中,有兩類對象是新增的,一是“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二是“建檔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除此之外,還將原《辦法》中的“農村五保對象”更改為“特困供養人員”,進一步擴大了救助范圍。
另外一點,《辦法》增加了臨時救助對象的大重病種類,由原來的七種大重病增加到22類。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腎病(尿毒癥)等慢性病中末期、癌癥、心腦血管疾病、肝硬化、慢性支氣管炎、一型糖尿病、器官移植抗排異(包括腎、肺、肝、心移植,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藥物)、系統性紅斑狼瘡、重度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重癥抑郁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躁狂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雙向情感障礙癥)、需要長期治療的遺傳疾病等。
《辦法》提高了報銷比例和報銷封頂線。醫療救助對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各種報銷后,按目錄范圍內個人實際負擔的合規費用,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70%;轉診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由35%提高到40%;住院醫療費用救助限額從2萬元提高到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封頂線的50%(居民醫保醫療救助封頂線為6萬元,新農合醫療救助封頂線為10萬元)。
約60萬困難群眾被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辦法》明確了“特殊情形”下的醫療救助內容。醫療救助對象喪失相應對象身份的,次月起不再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對于可能會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辦法》也予以明確:一是在醫療救助對象住院治療期間,喪失醫療救助對象身份的,當次住院仍按原醫療救助對象類別享受醫療費用補助待遇;二是在住院治療期間取得醫療救助對象身份的,當次住院起即可按相應醫療救助對象類別享受醫療費用補助待遇;三是醫療救助對象異地就學、就業等,應當由其身份相對應的生活保障(補助、待遇)領取(享受)地給予醫療救助;四是對于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在申請醫療救助的同時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參照低保人員為其辦理參保手續,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辦法》明確了資助救助對象參保的資金來源。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應負擔的費用,由市醫療救助基金進行全額資助。
《辦法》拓展了醫療救助對象的范圍、提高了醫療救助的報銷比例和報銷封頂線、增加了臨時救助對象大重病種類、加大了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力度,更多的困難群眾將會獲得更高水平的醫療救助。
單就將“建檔立卡”的低收入家庭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來說,據目前數據統計,全市“建檔立卡”的低收入家庭人員約有60萬人。而將這部分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在全省,徐州是第一個做到。
因此,《徐州市市區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的實施,將為我市進一步編密織牢困難群眾民生保障網發揮重要作用,更多的困難群眾更好地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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