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4月11日,民政部與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服務機構許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醫養結合服務機構籌建指導工作和許可政策宣講工作,支持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要求各衛生計生部門將養老機構設立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臨終關懷等醫療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優先予以審核審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術指導力度。
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為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護理站的,養老機構應當向當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申請設置和執業登記。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受理設置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是否同意設置的批復。對于不具備條件設置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衛生計生部門應當指導其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建立綠色通道,優先提供巡診義診、接診轉診、康復指導、遠程醫療等服務,或者托管其內設醫務室,選派醫護人員開展醫療服務。
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屬于社會辦醫范疇的,按照《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國辦發〔2015〕45號)等相關規定,享受政策扶持。
同日,國家衛計委還公布了醫養結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為方案通知原文: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醫養結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04-11
國衛辦家庭函〔2016〕35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稅務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銀監會、保監會辦公廳,全國老齡辦綜合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文件精神,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經征求各部門意見,現將《醫養結合工作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醫養結合工作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醫養結合工作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2016年4月7日
醫養結合工作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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