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香精、防腐劑應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本月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新規將正式實施。昨日,記者走訪杭州市場發現,新規中要求避免使用的“美白”、“嫩白”等字眼,目前卻在兒童化妝品中普遍存在。
“美白”的兒童化妝品挺常見
新規明確提出,除了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外,在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還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此外,為預防化妝品可能存在的潛在致敏性危害,還明文規定兒童產品配方不宜使用諸如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同時,不鼓勵使用如基因技術、納米材料等新技術新材料等。
昨日,記者走訪兒童化妝品市場發現,兒童化妝品產品種類繁多,如強生、郁美凈等,價格也從五六元到上百元不等,標注保濕、美白等功效的并不少見。一些暢銷品牌號稱具有“美白”“嫩白”等功效。比如嬰兒特潤嫩白霜、兒童溫和潤白潔面乳等,都出現了“嫩白”“潤白”“保濕”等字眼。
記者看到,正規銷售的兒童化妝品,在瓶底、瓶身、產品包裝盒還有產品附帶掛牌上,都帶有明確成分標示。一些沐浴露、洗發精、潤膚霜產品的成分標示所含元素幾乎都超過10種。如國產某品牌的兒童霜中的成分有15種,其中香精成分赫然在列。“應選用、不鼓勵”的新規力度夠不夠?
事實上,很多家長在給孩子購買此類產品時,很多化學成分是否有害,他們并不清楚。不過有不少年輕女孩會選擇兒童化妝品,認為這些化妝品添加劑較少,更易于保護皮膚。
業內人士表示,到現在為止,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的日化用品檢測標準,正是由于相關條規的缺乏,目前嬰幼兒化妝品的技術、配方都主要還是沿用成人化妝品的技術、配方等,多數廠家都不是專注于嬰幼兒日化品的生產商,而是生產成人日化產品,兼帶嬰幼兒產品。
據了解,衛生部2007年1月頒布的《化妝品衛生規范》中明確化妝品定義為“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在化妝品微生物質量方面,成人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得大于1000CFU/ml,嬰幼兒兒童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得大于500CFU/ml。而對于孩童類化妝品中鉛、汞、砷等化學物質的限量要求則與成人化妝品無異。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新規中只針對產品范圍、配方、安全性等方面做了規定,并多處使用“應堅持”“應選用”“不鼓勵”等字眼,界定模糊,新規力度還有待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