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藥頻道:新廣告法對涉及醫藥方面做哪些重要修訂?對各方法律責任做了哪些強化?小編就與您一起分享新廣告法在醫藥方面的修訂八大熱點:
【看點1】藥品廣告需顯著標明不良反應
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并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
【解讀】為保證用藥安全,保護患者權益,有必要對藥品廣告進一步嚴格規范。
【看點2】保健食品非藥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解讀】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樣,并不具有治療疾病的功效,且實踐中保健食品廣告違法情況較為嚴重,三審稿為此將保健食品廣告準則單列一條,作出了更有針對性的嚴格規范。
【看點3】養生欄目禁發藥品、保健食品廣告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解讀】一些媒體以健康講座、養生節目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致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法律設專門條款將有效防止無良商家“忽悠”消費者。
【看點4】母乳代用品廣告不能“登”上公共場所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解讀】母乳是嬰兒成長最自然、安全、完整的天然食物,母乳喂養應該鼓勵和促進。
【看點5】代言過虛假廣告者或將有三年“禁期”
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解讀】廣告不能想接就接,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廣告代言人的責任應進一步強化,代言活動也應更加嚴格規范。
【看點6】違法發布廣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被吊銷
醫療機構違法發布廣告情節嚴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解讀】事實上,我國《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已對醫療機構發布廣告行為作出過相關規定;此次上升到法律層面加大對違法發布廣告的醫療機構處罰力度,也顯示出加強對醫療廣告管理的決心。
【看點7】部門合力治理違法廣告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對有廣告違法行為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不依法予以處理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解讀】治理違法廣告需要部門聯動形成合力,除了工商部門加強監管外,新聞出版廣電等媒體主管部門也需切實履行對媒體活動的監管職責。
【看點8】互聯網廣告不能“一鍵關閉”將受罰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違者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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