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藥物過敏就是藥品質量有問題” 如果沒有既往的某類藥物過敏史,現有的醫學水平很難預測藥物過敏是否會發生。藥物過敏絕大多數不是藥品質量問題,因而發生藥物過敏后盲目要求退藥,實際上是不合理的要求。
“發生藥物過敏是醫生開錯了藥” 發生藥物過敏是患者自身對藥物反應異常所致,并不是醫生的過錯,也不屬于醫療事故。徐州醫藥專家指出:除非是以下兩種情況:一、醫生在得知患者有某藥過敏史時,還繼續用該藥或結構類似藥;二、法定應該皮試的藥物而未進行皮試,用藥后引起藥物過敏反應,則屬于醫生的過錯。
“以前用過的藥物不會過敏” 一般來說,人們在第一次使用某種藥物時并不容易發生過敏反應,因為藥物過敏反應是一種“抗原抗體反應”。藥物大多是一種半抗原類物質,它第一次進入人體后,會刺激人的免疫系統產生相應的抗體,當這種藥物再次進入人體后,才會引發抗原抗體反應,從而使人發生過敏。所以,人們對同一種藥物使用的次數越多,對這種藥物產生過敏反應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一次用藥沒有出現過敏反應,不意味著終生“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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