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1號
名 稱:關于加大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議
主(分)辦單位:徐州市商務局,徐州市食安辦(食藥監局)
建議內容簡介:
1、加大集貿市場硬件的建設。對集貿市場公益功能,如市場的商品檢驗、檢疫、防疫設施,污水沉淀處理設施等應由政府適當投入,推動集貿市場改造升級。
2、加大集貿市場的管理力度。在集貿市場管理中,涉及工商、衛生、環保、畜牧等部門,實際上,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是明確的,但往往不能對號入座。
3、加大集貿市場誠信體系建設。通過成立市場經營戶管理委員會、評選文明誠信經營戶、簽訂衛生保潔承諾書、建立違規違紀黑名單等形式,逐步完善并推行經營戶誠信體系建設。
承辦意見:
4月22日,徐州市藥監局收到政協委員在市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大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議”提案后,局黨組高度重視,局主要負責人專門組織召開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會議,認真學習、討論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并結合該局工作實際認真予以落實。
(一)健全組織領導體系,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市、縣兩級食品監管部門逐步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組織領導體系,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食品監管部門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督促指導市場成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職能機構,配備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員,并接受食品安全業務知識培訓。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在市場醒目處將開辦單位、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投訴電話等信息公示。與入場食品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檢查、督促、指導入場食品經營者建立執行進貨查驗記錄、索證索票等制度。
(二)嚴格落實食品市場經營準入制度。督促指導市場開辦單位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督促新入場食品經營者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入場食品經營者必須證照齊全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市場開辦單位不得為無照食品經營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及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對重點區域、重點商品、重點對象進行備案登記,全面建立“一戶一檔”、信用分類監管等制度,強化分類指導和分類監管,引導硬件和軟件都較為出色的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點創建工作。
(三)建立市場檢查和報告制度。督促指導市場開辦單位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食品質量進行檢查,并將每次檢查情況做詳細記錄,以便核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入場食品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發現入場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及時制止并立即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食品安全違法案件。
(四)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針對風險較高、事故頻發的重點區域、重點品種,先后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調味面制品專項整治、含鋁食品專項清查、來源不明冷凍肉品專項檢查4類專項整治,檢查食品銷售經營者近10萬戶次。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向8個縣(市)區局的分別免費配發5套快檢設備和快檢試劑,總價值160余萬元,主要用于基層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食品產品質量的篩查,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