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傳染病院/傳染頻道:根據省、市衛生工作會議、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參合病人醫藥費用控制,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我市2014年“新農合”實施政策如下:
一、籌資標準
2014年全市新農合最低籌資標準提高到400元/人,其中參合人員個人繳納8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320元。
二、參合對象
1.農村居民(含常住戶口、臨時居住)、居住在鄉鎮的城鎮戶口居民(未參加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者)、農村鄉鎮企業的外地務工人員均以戶為單位參加新農合,并享受相應的補助政策。
2.在籌資工作結束后出生的新生兒,出生當年隨父母(已經參加新農合)自動獲得參合資格,辦理新農合建檔手續后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定繳納參合費用。
三、補償標準
(一)起付線與封頂線
參合人員在市(含轉診到市外)、縣(含在市外打工地鎮以上醫院)、鎮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補償設起付線,起付線分別為800元、600元、400元,個人年度住院費用補償封頂線為15萬元,符合大病保險條件的病歷,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住院補償標準(市級定點醫院)
1.沒辦理轉診手續的為非正常轉診,按可補償部分的30%補償。
2.正常轉診:實行單病種(所有的傳染病)限額收費、定額補償標準。
3.超過限額收費標準時,實行分段累進補償,可補償費用≤10000元部分,按45%比例補償;可補償費用10000~50000元部分,按55%比例補償;可補償費用>50000元部分,按60%比例補償。
4.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保底補償標準為40%。
5.新農合大病保險:參合病人年度自付合規費用10000元-50000元部分按照50%比例報銷,5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不低于60%比例補償。
四、轉診及轉診程序:
(一)轉診規定:
1.原則上實行三級轉診制(即鄉鎮醫院轉診制縣級醫院轉診制市級醫院)。
2.急、重、危患者可先住院后辦理轉診手續(實行本院網上轉診)。
3.新農合重大疾病(耐多藥肺結核、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入院時簽訂救治服務協議后辦理網上轉診,并實行限額收費、定額補償(補償率70%)。
4.市級定點醫院住院的參合病人,需要轉診到市外醫療機構的,由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建議,報縣合管辦審批。
5.非急、危、重患者在沒辦理轉診手續住院的,按非正常轉診政策進行補償。(二)轉診程序:(轉到市級定點醫院)
按2014年新農合徐衛〔2014〕1號文件規定,非急、危、重及重大疾病的患者應先辦理轉診手續后住院,享受正常轉診補償政策。反之未辦理轉診手續住院的享受非正常轉診補償政策。轉診流程:鄉鎮醫院→縣級醫院→市級醫院。
五、補償程序
(一)補償所需材料:醫療證及卡、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轉診證明、住院費用清單、發票、出院小結及住院臨床審核單。
(二)補償程序:我院是在住院處結賬,新農合核算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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