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2月4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在發布的《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中明確,各省發現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須由中國疾控中心實驗室檢測復核后方可確認。各省發現的重癥病例、死亡病例以及暴發疫情的指示病例和首發病例標本,均需送至中國疾控中心實驗室進行復核檢測。
《方案》指出,寨卡病毒在我國歸屬于三類病原體,應在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BSL-2)開展實驗室檢測,并按規定做好生物安全防護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或確診病例時,應在24小時內通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直報。各縣(區)出現首例病例,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方案》稱,疾控機構在接到病例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開展調查,發現本地感染病例時,應開展病例的主動搜索以及蚊媒應急監測,分析疫情動態,評估流行趨勢,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對所有散發病例及暴發疫情的指示病例、首發病例、重癥、死亡病例,以及因查明疫情性質和波及范圍需要而確定的調查對象,均按照《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進行詳細個案調查。
《方案》要求,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要協助外交、商務、旅游及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做好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區旅行者、海外中國公民的宣傳教育和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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