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9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意見》要求,以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為突破口,完善服務網絡、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逐步建立符合國情的分級診療制度。《意見》提出分兩步走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目標,計劃在“十三五”期間基本實現。到2017年,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國情的分級診療制度。今年,所有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和綜合醫改試點省份都要開展分級診療試點,重點做好高血壓、糖尿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
提升基層診療能力
《意見》明確,要通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全面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整合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等5項措施,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能力。
《意見》提出,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品種和數量,強化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功能。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適當放開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臨床應用限制。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圖診斷、遠程培訓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
建立簽約服務制度
《意見》提出,推進居民或家庭自愿與簽約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簽約醫生團隊負責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
《意見》要求,規范簽約服務收費,簽約服務費用主要通過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簽約醫生開具慢性病長期藥品處方。
明確機構定位助推“急慢分治”
《意見》對城市三級醫院、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城市二級醫院、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診療服務內容進行了明確。提出應制定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標準,通過行政管理、財政投入、績效考核、醫保支付等激勵約束措施,引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下轉第2版)(上接第1版)
《意見》要求,重點控制三級綜合醫院數量和規模,建立公立醫院床位調控機制。三級醫院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復診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門診。支持慢性病醫療機構發展,鼓勵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慢性病醫療機構。
健全分級診療保障機制
《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包括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在內的多種分工協作模式。鼓勵上級醫院出具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對需要住院治療的急危重癥患者、手術患者,通過制定和落實入、出院標準及雙向轉診原則,實現各級醫療機構之間的順暢轉診。
《意見》要求,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
延伸閱讀
2017年分級診療試點“目標責任書”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95%,診療量占總診療量的比例≥65%;
二、試點地區30萬以上人口的縣至少擁有1家二級甲等綜合醫院和1家二級甲等中醫醫院,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
三、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家鄉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城市全科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30%;
四、居民2周患病首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70%;
五、遠程醫療服務覆蓋試點地區50%以上的縣(市、區);
六、分級診療信息管理基本覆蓋全部二級、三級醫院和8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七、由二級、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達到10%以上;
八、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二級、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技術幫扶和分工協作關系;
九、試點地區城市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診療和管理率達到40%以上;
十、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占同類機構之比分別達到100%、100%、85%、7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的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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