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徐州市衛生計生委、財政局將按照《實施辦法》中一次性獎勵規定,建立符合條件應享受獎勵人員基本數據庫,按人員退休年度,編制資金預算。關于進一步做好徐州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的通知, 具體通知如下:
各區衛生計生委(徐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徐州市對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徐政辦發〔2009〕18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對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依法維護實行計劃生育群眾的合法利益,現就做好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明確以下工作要求:
一、嚴格審定獎勵對象
市衛生計生委、財政局將按照《實施辦法》中一次性獎勵規定,建立符合條件應享受獎勵人員基本數據庫,按人員退休年度,編制資金預算。未納入基本數據庫的人員退休時不發放獎勵。
各地應積極組織申報,嚴格按照《實施辦法》進行審核。社區居委會在接受申報時要嚴格審查申報人的職工檔案,分清身份性質后進行分類登記,準確無誤地區分獎勵資金的來源,分清企業、區財政、市財政資金負擔渠道,并告知當事人相關政策及應當享受的待遇。不符合規定的人員一律不得登記申報。
二、嚴格審核實施發放
嚴格落實《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審核發放程序,社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規定政策進行登記、初審、公示,區級衛生計生部門加強與人社等相關部門配合,對一次性獎勵對象進行嚴格復審后報市衛生計生委,待審核批準后會商市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發放到獎勵對象個人專用帳戶上。
三、嚴格管理落實責任
對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實行計劃生育群眾的合法權益的民生工程,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府責任,衛生計生、財政、人社、國資等部門和企業要根據《實施辦法》確保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政策的落實。要開展宣傳培訓,讓廣大群眾了解有關政策規定,使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能掌握政策標準,熟悉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同時,社區通過宣傳發動,入戶調查審核申請人的獨生子女情況,動員申報,逐步建立一次性獎勵金發放對象人員數據庫,進一步規范一次性獎勵金發放程序。各級要嚴格審核審批一次性獎勵金發放對象,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徐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徐州市財政局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徐州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登記審核
(一)申請人填寫《徐州市區企業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申報表》并提交身份證(二代)、退休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口簿、子女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社區或街道辦事處核對原件后留存復印件存檔,同時采集銀行卡信息。(1月至12月)
(二)區衛生計生委組織社區或街道辦事處核對申請人的以下信息:(1月至12月)
1.調查核實申請人的獨生子女父母資格;
2.登錄勞動保障信息平臺核對“退休企業名稱”、“退休時間”等基本信息并打印該頁面存檔,以此作為確認信息;
3.查閱退休檔案核對繳費信息并復印以下內容存檔:
(1)繳費企業名稱及繳費年限、繳費金額等;
(2)個人繳費情況。
二、錄入匯總
(三)社區或街道辦事處將核實后的申請人信息規范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 。(1月至12月)
(四)街道辦事處、區衛生計生委依次合并數據庫,區級數據庫完成后導出Excel表。(下一年1月上旬)
(五)在導出的Excel表“XM”(姓名)這一列后面插入2列,填寫“銀行”和“卡號”;“XZZ”(現住地)這一列前面插入1列,填寫戶籍地信息;“TXDW”(退休單位)這一列后面插入2列,填寫“繳費企業名稱”(沒有的填“無”)和“個人繳費情況”( 填“續繳”、“一次性繳清”、“無”)。(下一年1月上旬)
三、分類上報
(六)區衛生計生委對補充完整的Excel表進行分類,包括:登記人員總表、市財政發放人員表、各區發放人員表、不符合獎勵人員表。(下一年1月中旬)
(七)分類按照以下標準:
1.退休單位屬于市屬企業的由市財政支付,屬于區屬企業的由各區財政支付;
2.沒有具體退休單位的,根據“繳費企業名稱”劃分,繳費企業屬于市屬企業的由市財政支付,屬于區屬企業的由各區財政支付;
3.沒有繳費企業的,按照非從業人員對待。
(八)各區衛生計生委將區級數據庫和分類完成的Excel表報市衛生計生委家庭發展處,同時報調查審核書面報告(加蓋公章)。(下一年1月底)
四、公示發放
(九)市衛生計生委匯總審核后,各區衛生計生委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在登記地張榜公示7天。(下一年2月下旬)
(十)報市政府批復后聯系銀行打卡發放。(下一年3月底)
五、注意事項
(十一)本文中沒有體現的其他特殊情況按照《徐州市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實施方案》(徐人口計生委〔2009〕74號)規定的程序落實。
(十二)凡2010年1月1日以后退休,所在企業正常經營,按照《徐州市市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申請審批工作意見》(徐持證退獎辦〔2010〕2號),由所在企業登記并支付獎勵金,報區衛生計生委備案。
(十三)國有困難企業按照《市屬困難企業認定工作機制和程序》的要求,由企業向國資委申報。
(十四)各工作環節要嚴格按照要求,把握時間節點,認真細致,確保信息真實,避免出現人為及再生性錯誤。
(十五)調查審核書面報告包括以下內容:本年度登記情況、計劃生育審核情況、退休信息審核情況、分類情況。
徐州健康熱線: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