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彭城晚報訊 (記者 陳新穎 通訊員 曉軍 云福 魏東) 今年12歲的小昆(化名)因腦膜炎去鄉村診所醫治,診所醫生王某診斷其為流行性感冒,結果小昆在輸液、注射后頭痛、嘔吐,經搶救無效死亡。近日,睢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鄉村醫生王某及其父王某某賠償李某夫婦 4.1萬元。
2004年,剛剛取得鄉村醫生結業證書的王某借用其父王某某的資質在村里開了一家診所。2005年1月28日,李某夫婦12歲的兒子小昆發高燒、頭痛、鼻塞、流涕,李某夫婦忙把兒子抱到王某診所,王某診斷小昆是流感,當即為其輸液治療。輸液后,病情有所好轉。3天后,小昆又感到頭痛、不舒服,被帶到診所后,王某仍按流感為其注射,并兌好一瓶水讓其回家輸液。輸完后,小昆病情仍不見輕,王某又為其打了一針。二三十分鐘后,小昆昏迷,王某對其針灸治療,但見效甚微。見此,王某忙與李某一起騎車將小昆送到八路醫院、邳州市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后因搶救無效,小昆死亡。經鑒定,小昆死于腦膜炎,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的藥物、治療手段與死亡無直接關系。
李某夫婦認為是王某將小昆的腦膜炎誤診為流感,延誤治療,致其死亡,要求王某賠償他們的損失。王某認為其沒有過錯,不應該對小昆的死負責。協商無果,李某夫婦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作為一名醫生,應當能夠分辨流感與流腦的區別,但其卻將流腦診斷為流感進行治療,沒能有效控制小昆病情;當小昆病情沒有好轉時,王某沒有及時建議轉院治療。雖然王某的治療手段和用藥與小昆的死亡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但其誤診耽誤了搶救時機,王某應對小昆的死亡負一定責任。由于暴發性流腦的死亡率很高,小昆的自身疾病是其死亡的主要原因,醫療行為不當屬于次要原因,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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