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厥是大腦功能暫時失調的現象。易發生于嬰幼兒,且年齡愈小愈多見。如持續較長,可使腦組織缺氧,造成腦損害,也可因驚厥引起窒息而呼吸心跳停止,危及生命。故應積極處理,及時搶救。
1、病因 燒傷小兒發生驚厥的常見原因有以下幾種:①高燒:以6/12歲~3歲小兒多見。常于發燒開始時出現,次數一般不超過2~3次,無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燒退驚止。②中毒性腦病及中樞神經系統病變,小兒敗血癥所致驚厥,多系中毒性腦病,其驚厥常持續較長時間,可達數天。同時伴有其它敗血癥的中毒表現,如神志昏迷、譫妄、煩躁不安等;③腦缺氧與腦水腫。④水與電解質平衡紊亂;較多見于嚴重高滲性脫水,血鈣過低于與水中毒;有時代血糖、酸中毒、酮癥等也可引起驚厥。營養不良的小兒更易發生。⑤尿毒癥。⑥藥物過敏或副作用:如抗生素過敏或中毒等。⑦癲癇。⑧破傷風。⑨中樞神經系統疾患:如多發性腦膿腫、腦出血壞死、腦膜腦炎、顱內出血或積液等。
上述諸原因中最常見的為:高熱、敗血癥,腦缺氧和腦水腫,以及水與電解質平衡紊亂。
2、診斷 方要依靠臨床表現進行診斷。如出現典型的癥狀,一般診斷無困難。但有時,特別是早期,癥狀可能有差異。如僅見一肢抽動。或一肢抽動后變為另一肢曲動;有時短暫出現于一側口角、眼角抽動,頸強直,角弓反張等表現。因此必須及早發現,早期診斷,及時防治,不要等到大發作時才診斷,這樣不僅處理困難,而且會延誤時機,診斷的別致方面是要明確病因。
3、急救處理
⑴控制驚厥:①針刺激法:針入中、百會、涌泉、十宣、合谷、內關等,在2~3分鐘內不能止驚時,應迅速選用下列藥物。此法適用于藥物暫時缺如時。②止驚藥物a、安定0.2~0.3mg/kg/次(或1mg/歲)一次量最大不超過10mg,直接靜注,速度為1mg/分。新生兒破傷風時劑量可高至1~2mg/次,靜脈緩注。本藥顯效快,1~3分鐘可發揮作用,但作用時間短,必要時20分鐘后可重復用一次。本藥有抑制呼吸、心跳和降低血壓三弊,尤其對用過巴比妥類藥者,更應注意,備齊復蘇措施。b、副醛:5%制劑0.1~0.2ml/kg/次肌注,最大量不超過5ml。或0.3~0.4ml/kg/次加等量礦物油保留灌腸。本藥安全效速,但對呼吸有抑制作用,有呼吸道疾患者忌用。c、水合氯醛(10%)50~60mg/kg/閃加等量生理鹽水保留灌腸。d、苯巴比妥鈉:8~10mg/kg/次肌注,本藥為基本抗原驚厥藥,兼有阻止產熱作用,但生效慢,肌注后20~60分鐘才能達到腦內藥效水平,可用做維持治療,鞏固療效。e、異戊巴比妥鈉(阿米妥鈉)或硫噴妥鈉:該藥在上述四類藥物無效時可選用。阿米妥鈉5mg/kg/次,硫噴妥鈉10~20mg/次,用10%葡萄糖稀釋成1%溶液,以1ml/分速度靜注,驚止立即停注。硫噴妥鈉最大量不過300mg,靜注時不要搬動頭部,以免引起喉痙攣,一旦發生應立即將頭后仰,托起下頜,以防舌后墜,并肌注阿托品解痙。應用止驚藥時,注意勿在短時間內反復用多種藥,使用兩劑藥之間應間隔一定時間,避免兩藥協同作用而引起呼吸抑制。③對新生兒驚厥首先應查明原因,給予病因治療,如一時難于查明原因,可根據引起新生兒驚厥的常見原因,采用急救措施。常見原因有以下3個:①低血糖,②低血鈣,③維生素B6缺乏或依賴。
⑵一般處理:取側臥位,松解衣服及領扣,清除口鼻咽喉分泌物和嘔吐物,防止吸入窒息,保持呼吸道通暢。在上下磨牙處安置牙墊,以防咬破舌,但牙關緊閉時不可用力撬開,以免損傷牙齒。嚴重者給氣。高熱者給物理降溫或藥物降溫。對創面要妥為保護,以免擦傷或加深。
⑶控制感染:感染性驚厥者,應選用適當抗生素或磺胺類藥物。
⑷病因治療:如加強創面處理,及時引流消滅創面;積極治療敗血癥,及時糾正水與電解質平衡失調及酸堿平衡失調等。如系缺鈣,應立即注射10%葡萄糖酸鈣,低血糖者可靜脈注射50%葡萄糖,并應繼續找出發生缺鈣或低血糖的原因,加以處理。如出現藥物過敏或中毒現象,應及時停藥。對癲癇小兒則應深入研究其發生的原因。腦水腫、破傷風者則按腦水腫、破傷風治療方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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