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要求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嚴禁在為群眾辦理《婚育證明》或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3月1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的通知指出,解決流動人口辦證難等問題,是當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便民維權工作的首要任務,各地要切實簡化流動人口辦事、辦證程序,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
通知指出,各地要精簡審批材料,縮短審核時間,簡化工作流程。國家衛生計生委依托人口宏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PADIS)流動人口子系統搭建了信息核查平臺,各地可登錄系統核查信息、通報辦理結果;通過官方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方式公開服務維權電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衛生)定點機構及計劃生育(衛生)政策法規等便民服務信息,暢通流動人口訴求渠道和服務渠道;嚴禁要求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嚴禁在為群眾辦理《婚育證明》或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或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現在仍存在此類問題的地方,要立即予以糾正;戶籍地和現居住地要健全完善區域協作工作制度,重點加強信息互通工作力度,利用國家、省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系統,實現主要業務工作網上通報和共享。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和群眾需求變化,不斷完善便民維權工作制度。注重過程監督,建立工作評估和反饋機制。對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整改。國家衛生計生委年底將對各地群眾來電來信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