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嬰兒食品會在標簽上宣稱具有特殊營養功能,這種帶有誤導性的做法今后將不被允許。國家衛計委日前在其官網發布了《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等4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明確規定:“不應對0~6月齡嬰兒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
在標簽之外,一同發布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針對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其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的營養需要制定了特別標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規定了生產企業的衛生要求和生產操作要求。《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則對肉制品、飲料等11大類食品中的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5種致病菌,做了限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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