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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繼往常談“狼”色變,認為生小孩是絕對禁忌癥。其實,一般來說紅斑狼瘡病人可以同正常人一樣戀愛和結婚,體貼入微的伴侶在某種意義上比藥物更為重要。但病人結婚前不應向對方隱瞞病情而應取得對方的理解,否則婚后會帶來更多的不快,甚至使病情加重。盤狀紅斑狼瘡病人完全可以放心地懷孕和生育。而系統性紅斑狼瘡病人,一定要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并征得風濕病專科醫師的同意,方可懷孕與分娩。確診紅斑狼瘡1~2年內應避免妊娠,但忌服避孕藥,應采取工具避孕的方法。
對于希望生育子女者,妊娠并非絕對禁忌。如患者無腎臟等重要臟器損害、病情控制一年以上、強的松維持量小于每日15mg、不用免疫抑制劑者,在風濕病專科醫師的密切觀察下可考慮妊娠。但有人報道50%的紅斑狼瘡病人在懷孕后疾病復發,這可能是懷孕使體內雌激素分泌過多所致。
有人對54例紅斑狼瘡病人回顧性調查發現,系統性紅斑狼瘡病人胎死宮內和早產較正常孕婦多,懷孕末期或分娩時常有疾病的復發,有抗心磷脂抗體的病人流產、早產更為多見。因此,紅斑狼瘡病人,懷孕前應同專科醫生商量,醫師和病人密切合作是成功分娩的關鍵。
為防止懷孕后病情加重,在懷孕頭3個月和末3個月應嚴密觀察,病人千萬不要自作主張增加激素,應用過多的激素會造成胎兒體重過輕。我們曾遇到過狼瘡孕婦因在懷孕期間服用過多強的松,早產生下1斤7兩重的嬰兒,存活3個月后嬰兒死亡,為保證胎兒健康,強的松用量每日小于7.5mg。
孕婦不能服用地塞米松,因為地塞米松不能被胎盤的酶氧化,對胎兒生長發育不利。孕婦勿用免疫抑制劑,以防胎兒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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