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孕早期
是指準媽媽孕周在12周以內,通常在這個時間內,準媽媽可以通過早孕試紙等測孕工具得知自己懷孕的好消息,以便去醫院做檢查。準媽媽第一次全面檢查的時間是懷孕滿3個月,也就是14周的時候。醫生會在這一次的產檢中,確定有胎心后,要求準媽媽做抽血化驗檢查。
孕中期
準媽媽孕周達到13周后進入孕中期。孕中期準媽媽需要每4周檢查一次,如果沒有特殊檢查,準媽媽一定要吃完早飯后再來醫院檢查。準媽媽在孕16~18周與孕32周會進行血常規檢查,這時準媽媽就需要空腹到醫院準備檢查。
孕中期準媽媽主要檢查項目包括血常規、尿常規、乙、丙型肝炎、艾滋病、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弓形體感染、b超等。
孕晚期
在準媽媽孕晚期,也就是28周以后需要每兩周檢查一次,36周以后則每一周檢查一次。這一時期檢查重點是常規檢查與胎心的監護。在孕34周的時候,媽媽需要到醫院進行胎寶寶生物物理評分預測量臍動脈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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