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衛生信息:為保障母嬰安全,規范落實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根據《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母嬰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17〕42號)、《關于印發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的通知》(國衛辦婦幼發〔2017〕35號)及省衛生計生委《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通知的通知》(蘇衛婦幼〔2017〕5號)、《關于印發江蘇省高危孕產婦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蘇衛婦幼〔2017〕13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孕產婦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對懷孕至產后42天的婦女進行妊娠相關風險的篩查、評估分級和管理,及時發現、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保障母嬰安全。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實施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分級管理,規范孕產婦孕期健康服務,提高全市高危孕產婦保健管理水平,降低孕產婦死亡率。
(二)工作指標
1、孕產婦保健管理率穩定在95%以上。
2、孕產婦早孕建卡率85%以上。
3、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率達100%,危重孕產婦搶救成功率達99%以上。
4、產前篩查率達到85%以上。
二、管理對象
管理對象為全市懷孕至產后42天內的常住孕產婦。
三、工作內容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應嚴格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詳見附件1)和《江蘇省高危孕產婦管理規范(試行)》對孕產婦實行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分級、分類管理和產后風險評估。
(一)首診。首診醫療衛生機構為孕婦免費發放《江蘇省孕產婦保健手冊》作為產科門診病歷使用,告知孕婦下載“孕育橋”APP,推廣電子版母子健康手冊使用,同時將孕婦基本信息記錄在《徐州市醫療保健機構首診孕產婦信息記錄表》上,3個工作日內將孕婦信息及時報告轄區婦幼保健機構。
基層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接診醫生為轄區孕產婦規范建冊,根據《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為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對篩查陽性孕產婦填寫《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后,轉診至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并在2周內隨訪轉診孕婦的風險評估情況;二級及以上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接診醫生根據《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和《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表》對孕產婦進行風險篩查和評估分級,并督促孕產婦及時到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建冊。
(二)復診。醫療保健機構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發現孕產婦健康狀況有變化時,及時轉診或進行妊娠風險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分級和相應管理措施,并將檢查信息錄入市婦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統。
(三)產后訪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進行產后訪視時,應按要求再次對產婦進行風險評估,發現陽性癥狀和體征應及時進行干預。產前風險評估為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3種顏色的孕產婦產后42天檢查到分娩醫院進行,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孕產婦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檢查。
四、部門職責
(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1、完善孕產期管理制度,強化孕產婦風險評估與管理,制訂工作實施方案。
2、確保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落實,掌握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狀況,明確重點人群、關鍵環節,及時采取干預措施。
3、每年開展1次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的質量評價和監督。
(二)婦幼保健機構
1、掌握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整體狀況,定期分析,提出干預措施和建議。
2、每半年開展1次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
3、進行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上報及反饋。
4、組織開展轄區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業務培訓。
(三)醫療衛生機構
1、遵照本方案和相關診療規范、技術指南等,開展與職責能力相適應的孕產婦建冊、妊娠風險(篩查)評估與管理、產后訪視工作。
2、做好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相關信息的采集、登記、統計和上報。
3、落實高危孕產婦的專案管理,加強危急重癥孕產婦的轉診與救治。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工作規范,推進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實施。
1、嚴格落實《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實施孕產婦評估分級和分類管理,加強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密切監測、治療妊娠合并癥和并發癥,做好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的關鍵環節。
2、嚴格執行《江蘇省高危孕產婦管理規范》的24項工作制度,加強孕產婦管理、危急重癥孕產婦救治、管理信息報送、孕產婦死亡病例評審、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質控和督導,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我市孕產婦死亡。
3、貫徹執行徐州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要求,落實妊娠風險防控措施和預警方案,暢通危急重癥孕產婦轉診網絡,優化轉診救治流程,保障母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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