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4月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發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2018年)》,對需經許可配置的甲類、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加以規范。根據《目錄》,重離子放射治療系統、質子放射治療系統、正電子發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統(PET/MR)、高端放射治療設備及首次配置的單臺(套)價格在300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醫療器械作為甲類大型醫用設備,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配置管理。
《目錄》明確,由省級衛生部門負責配置管理的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包括,X線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儀、內窺鏡手術器械控制系統(手術機器人)、64排及以上X線計算機斷層掃描儀、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統、直線加速器(含X刀,不包括列入甲類管理目錄的放射治療設備)、伽馬射線立體定向放射治療系統,以及首次配置的單臺(套)價格在1000萬元~3000萬元的大型醫療器械。
2015年,我國明確將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由非行政許可轉為行政許可事項。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相關政策解讀中指出,《目錄》的制定堅持“放管服”,充分考慮醫學技術進步、疾病診治需求,以及設備技術風險、資金投入、運行成本和使用費用等因素,按照問題導向、最小必需、動態調整和權責一致的原則,圍繞保障醫療質量安全、促進資源共享、控制醫療費用的目的,以臨床應用風險高、購置費用和檢查治療服務價格高的設備為重點,與管理目的關系不緊密、對管理結果無直接影響的設備一律不納入目錄。同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健康需求變化及在用設備綜合評估情況,適時動態調整,促進應用,降低醫療成本。
相關政策解讀明確,甲類大型設備是指資金投入巨大,使用費用很高,技術要求特別嚴格的大型醫療器械,配置數量較少,一般按省級或跨區域配置;乙類大型設備是指資金投入大、運行成本和使用費用高,技術要求嚴格的大型醫療器械,一般以省級及以下區域為規劃配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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