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1月11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醫改辦、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后衛生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2016年,遴選有條件的專科啟動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工作,力爭到2020年,在全國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形成較為完善可行的組織管理體系、培訓體系和有效的政策支撐體系,形成完整的畢業后醫學教育制度。
參加專科規培包括3類人員
當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已在全國實施,抓緊構建與之緊密銜接的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是貫通高素質臨床醫師成長渠道的重要舉措。
《指導意見》提出,申請參加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對象分為3類人員: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擬從事某一專科臨床工作的醫師,或需要進一步整體提升專業水平的醫師;具備中級及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需要參加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師;納入試點范圍的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研究生,在讀期間需要按照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內容與要求接受培訓并參加考核。
培訓以參加本專科的臨床實踐能力培訓為主,同時接受相關科室的輪轉培訓和有關臨床科研與教學訓練,培訓年限一般為2年~4年。按要求完成培訓并通過結業考核者頒發國家統一制式的培訓合格證書,并作為從事專科醫師工作的重要條件。
基地設在經認定的三級醫院
根據《指導意見》,培訓對象需在經認定的培訓基地內接受培訓。全國統一制定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認定標準。培訓基地設在經過認定的條件良好的三級醫療機構,培訓基地下設若干專科基地,專科基地由本專科科室牽頭,會同相關輪轉培訓科室等組成。符合條件具有專科優勢的其他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要可作為協同單位。
《指導意見》提出,嚴格培訓標準和培訓基地認定標準。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監測評估機制,對培訓基地加強檢查指導,建立不合格基地退出機制。完善臨床帶教師資的遴選、培訓、激勵與管理工作,將帶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培訓基地臨床醫師績效考核、薪酬發放和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
培訓合格可申請博士學位
《指導意見》明確,參加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是培訓基地臨床醫師隊伍的一部分,可享受同級同類人員相關待遇。
單位委派的培訓對象,培訓期間原人事(勞動)、工資關系不變,委派單位、培訓基地和培訓對象三方簽訂委托培訓協議,培訓基地向其發放適當生活補助。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與培訓基地簽訂培訓協議,其培訓期間的生活補助由培訓基地負責發放,標準參照培訓基地同等條件專科醫師工資水平確定。具有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訓對象執行國家研究生教育有關規定,培訓基地可根據培訓考核情況向其發放適當生活補貼。
根據《指導意見》,完成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并通過結業考核者,在符合國家學位授予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請授予相應的醫學博士專業學位。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申請個體行醫時對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予以優先。在全面啟動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的省(區、市),可將取得專科醫師規培合格證書作為臨床醫學專業高級技術崗位聘用的優先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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