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11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從健全評審體系、優化評審條件、完善評審標準和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不再將論文、職稱外語等作為申報的硬杠杠,對論文、科研不作硬性規定,可作為評審的參考條件,引導醫生回歸臨床。
《意見》同時強調,評審指標要接地氣,結合基層工作實際,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分級診療的要求,對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標準有所區別,重點加強對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和康復等任務,以及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考核評價,實現“干什么評什么”,避免職稱評審和實際工作出現“兩張皮”的現象。
《意見》提出,根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分級診療的要求,對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重點考核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影像、檢驗等服務,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處置,培訓和指導下級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完成情況;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重點考核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等綜合服務,承擔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以及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的培訓等工作情況;可將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專題報告、病案分析資料、工作總結、醫療衛生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次數、健康檔案管理數等作為評審標準的重要內容;加強醫德醫風考核,引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突出工作業績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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