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上海市委、市政府日前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搭建統一的參保平臺,破除城鄉戶籍限制,實現對象范圍、籌資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服務4個統一,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辦法》規定,提高對城鄉居民醫保的總體籌資標準,特別是加大對農村居民的補助水平,從原來的人均籌資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與城鎮居民保持一致。統一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
農村居民住院費用將不再設最高支付限額,在各級醫院住院醫保支付比例也有所提高,特別是三級醫院的支付比例比原來提高10%~20%。對城鄉居民個人負擔較重的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部分精神病治療,規定可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再報銷50%。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的實際報銷水平都將超過75%。
在門診費用方面,農村居民取消原5000元的封頂線,城鎮居民一級、二級醫院的醫保支付比例提高5%,19歲~59歲城鎮居民的門診起付標準從原來的1000元下調到500元。城鄉居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不再設起付線,醫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
自2016年起,上海農村居民將實現持卡就醫、實時結算,農村居民通過轉診到二級、三級醫院就醫將不再墊付醫療費。全市1300多家村衛生室全部納入醫保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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