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10月12日,《江蘇省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出臺。根據《方案》,到2025年,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服務功能更加完善,中西醫結合防病治病水平顯著增強,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中藥質量不斷提升,中醫藥文化傳播體系更加健全,中醫藥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促進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振興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中醫藥成為全面推進健康江蘇建設重要支撐。
《方案》中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提出,推進23個國家級中醫優勢專科提質升級,推廣24個中醫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建設2—3個省級中醫康復中心,5—8個省中醫康復重點專科。每個縣級中醫醫院建成2個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實現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全覆蓋。打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級中醫館,全省建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三級、四級、五級中醫館占比分別達50%、30%、20%左右。開展中醫藥健康促進專項活動,每個設區市分別開展不少于1項的中醫適宜技術干預兒童青少年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試點。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建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及相關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
《方案》中的中西醫協同推進工程提出,推進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促進建立重癥等中西醫結合診療中心。推進醫療機構積極創建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科室,強化軟硬件建設,組建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平臺和多學科團隊。根據國家部署,遴選一批項目單位開展中西醫聯合攻關。形成胃癌、癭氣、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的中西醫結合診療專家共識。
《方案》中的中醫藥傳承創新和現代化工程提出,加強跨領域、跨行業多學科資源整合,以省級中醫藥傳承創新基礎研究、臨床研究、技術創新平臺為主要支撐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省中醫藥領域科技布局明顯優化。全省中醫藥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護能力進一步提升,中醫藥古籍資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通過布局或向國家爭取一批中醫藥科研項目,系統化詮釋中醫藥科學問題,提升重大疾病臨床療效、中藥質量水平,科學闡釋中醫藥機理,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體系得到完善。通過提升全省中醫藥技術裝備水平、產業創新能力及產業化水平,在關鍵技術裝備方面取得突破。
《方案》中的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提出,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建設高素質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
《方案》中的中藥質量提升及產業促進工程提出,加強中藥種植養殖、生產、使用全過程管理,加快促進中藥材種業發展,大力推進中藥材規范種植養殖,提升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質量,推動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中的中醫藥文化弘揚工程提出,推進中醫藥博物館等文化場館建設,深入挖掘和傳承中醫藥精華精髓,推動中醫藥文化融入群眾生產生活、貫穿國民教育始終,推動中醫藥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方案》中的中醫藥開放發展工程提出,支持中醫藥產學研用開放發展,提升江蘇中醫藥國際影響力,推動中醫藥海外傳播、應用與發展。
《方案》全文如下: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推動中醫藥
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3〕3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江蘇省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10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
中醫藥事業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治療、康復中的獨特優勢,加快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3〕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中醫藥強省建設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中西醫并重,圍繞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重點任務,加大投入與體制機制創新并舉,著力改善中醫藥發展條件,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提升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與科研水平,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為建設健康江蘇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能力。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增強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治療和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堅持遵循規律,發揮特色優勢。正確把握傳承與創新的關系,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深入發掘中醫藥精華,促進中醫藥特色發展,推進中醫藥現代化、產業化。
堅持均衡布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強中醫藥高素質人才隊伍和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中醫藥協同創新體系,推動優勢互補,促進中藥質量提升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增強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快中醫藥優質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發展,努力推動中醫藥工作走在前列。
堅持改革創新,激發工作活力。持續推進中醫藥領域改革創新,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政策措施,強化部門協作,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服務體系和管理模式,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
(三)建設目標。
到2025年,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服務功能更加完善,中西醫結合防病治病水平顯著增強,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中藥質量不斷提升,中醫藥文化傳播體系更加健全,中醫藥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促進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振興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中醫藥成為全面推進健康江蘇建設重要支撐。
二、中醫藥健康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
著力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進一步夯實基礎、提升質量,促進優質中醫醫療資源均衡布局,發揮中醫藥整體醫學優勢,為群眾提供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于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服務。
(一)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1﹒建設目標。
中醫藥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中醫藥優質醫療資源得到擴容和均衡布局,中醫藥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提升。
2﹒建設任務。
(1)推進省中醫院積極創建國家醫學中心(中醫類)。推進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在蘇州創建國家醫學中心(中醫類)。推動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蘇州醫院、省中醫院連云港醫院建設中醫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蘇州、連云港市人民政府等負責,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推進23個國家級中醫優勢專科提質升級,推廣24個中醫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建設2-3個省級中醫康復中心,5-8個省中醫康復重點專科。推進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建設康復科。(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等負責)
(3)推進常州、南通、連云港、淮安、揚州、鎮江市中醫院6個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常州、南通、連云港、淮安、揚州、鎮江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4)推進省中醫院高水平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建設及13個設區市中醫緊急醫學救援(疫病防治)基地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5)每個縣級中醫醫院建成2個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實現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全覆蓋。(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等負責)
(6)打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級中醫館,全省建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三級、四級、五級中醫館占比分別達50%、30%、20%左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7)按照國家部署,布局建設一批名醫堂。(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加強部門聯動,強化建設主體責任,加快落實土地、規劃等建設要求,積極改善中醫藥發展基礎和環境,因地制宜開展建設,促進國家醫學中心(中醫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中醫特色重點醫院項目取得預期成效。
(2)統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進中醫醫院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兩個允許”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醫院補償機制,鼓勵在中藥制劑和中醫技術應用等方面落實中醫藥服務價格、醫保支付傾斜政策。
(3)完善重點專科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推廣中醫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對優勢病種特色療效進行總結及優化。實施省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省第二中醫院設立省中醫康復質控中心,成立省中醫康復專科聯盟,制定推廣一批省中醫康復方案。
(4)由省中西醫結合醫院牽頭成立江蘇省中醫緊急醫學救援聯盟,組建覆蓋全省的中醫應急醫療隊,建立健全平戰結合、分級分層的中醫應急及疫病防治體系。
(5)實施省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全力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服務能力、人才隊伍、文化宣傳建設。創建不少于10個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
(6)常態化開展基層中醫館服務能力等級建設與評價,全面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防、治、康、管”一體化服務能力。
(二)中醫治未病能力建設。
1﹒建設目標。
通過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試點,推進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促進項目,總結探索中醫治未病融入健康維護和疾病防治全過程的方式和方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中醫治未病健康服務升級模式。
2﹒建設任務。
(1)依托南京市中醫院、無錫市中醫醫院建立省級治未病中心,推廣適宜技術。(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等負責)
(2)開展中醫藥健康促進專項活動,每個設區市分別開展不少于1項的中醫適宜技術干預兒童青少年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省財政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成立省級中醫治未病聯盟,建立省治未病質控中心,推進省級治未病中心能力建設實施方案、省婦幼健康領域中醫藥工作實施方案。
(2)合力推進中醫藥健康促進專項活動,制定并完善治未病服務標準、規范及指南,開展治未病技術方法研究。實施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20+X”推廣計劃。
(三)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建設。
1﹒建設目標。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發揮中醫藥在老年疾病診療中的作用,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供給有效增加,服務模式進一步創新,努力建成老年醫學中醫藥高地。
2﹒建設任務。
(1)積極申報國家老年中醫藥健康(治未病)中心試點項目,探索完善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模式。(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2)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建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及相關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將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納入本地區健康服務或養老服務相關規劃。按照國家中醫醫院老年病科建設標準和省級中醫藥健康(治未病)中心建設指南開展規范化建設。
(2)積極開展中醫醫院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支持中醫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規范開展簽約合作。
(3)在中醫藥老年健康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崗位管理等方面,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傾斜。
(四)中醫藥數字便民和綜合統計體系建設。
1﹒建設目標。
根據國家部署,基本建成我省中醫藥綜合統計體系、中藥質量信息數據標準和統計體系,公立中醫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達到國家要求。
2﹒建設任務。
(1)推進智慧中醫醫院建設,開展中醫特色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2)根據國家部署,構建省級中醫藥綜合統計和省級中藥質量監管信息體系。(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省統計局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3)根據國家部署,開展中醫醫院信息化基礎達標建設,推進中醫醫院通用電子信息系統的開發。(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推進智慧中醫醫院建設的工作計劃,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中醫醫院便民惠民服務。
(2)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中醫藥綜合統計,加強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藥信息應用。
三、中西醫協同推進工程
健全中西醫臨床協同體系,完善中西醫協同長效機制,提升中西醫協同攻關水平,“宜中則中、宜西則西”,為群眾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
(一)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創新建設。
1﹒建設目標。
通過在全省建設推廣“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提升中西醫結合臨床水平。
2﹒建設任務。
推進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促進建立重癥等中西醫結合診療中心。推進醫療機構積極創建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科室,強化軟硬件建設,組建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平臺和多學科團隊。(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探索組建區域中西醫協同醫療聯合體,將中西醫結合工作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
(2)推進建立中西醫協同機制和多學科診療體系納入醫院章程,將中西醫聯合查房、會診納入醫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臨床科室配備中醫醫師,打造中西醫協同團隊。
(二)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同建設。
1﹒建設目標。
推動中西醫醫療資源有效整合和中西醫醫療技術優勢互補,部分重大疑難疾病的臨床療效得到顯著提高,形成一批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和專家共識。
2﹒建設任務。
根據國家部署,遴選一批項目單位開展中西醫聯合攻關。形成胃癌、癭氣、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的中西醫結合診療專家共識。(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項目單位通過整合資源、協同攻關,創新診療模式,聚焦胃癌、癭氣、慢性腎功能衰竭等重大疑難疾病及高發慢性病,推進中西醫協作,強化科研攻關,促進成果轉化。
四、中醫藥傳承創新和現代化工程
根據國家戰略需求,重點圍繞全省中醫藥優勢學科(專科)領域,布局或創建一批中醫藥科技創新重點項目和關鍵技術裝備項目,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提升傳承創新發展能力,加快推進中醫藥現代化。
(一)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建設目標。
加強跨領域、跨行業多學科資源整合,以省級中醫藥傳承創新基礎研究、臨床研究、技術創新平臺為主要支撐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省中醫藥領域科技布局明顯優化。
2﹒建設任務。
(1)推動中藥制藥過程新技術和藥物制劑新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開展重組。積極爭創多學科交叉融合的中醫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省中醫院和省中醫藥研究院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組織開展心血管疾病、惡性腫瘤、代謝性疾病等中醫優勢病種研究。(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3)爭創國家藥監局中藥市場質量監控和評價重點實驗室、中藥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重點實驗室。(省藥監局等負責)
(4)系統搭建省級中醫藥傳承創新平臺,布局建設省級中醫流派研究院、中醫疫病研究中心、中醫循證醫學中心以及一批省級重點研究室、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臨床醫學創新中心、工程研究(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藥監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加大實施保障力度,在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運行管理、崗位管理、人才聘用、職稱晉升等方面創新機制。
(二)中醫藥古籍文獻傳承。
1﹒建設目標。
全省中醫藥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護能力進一步提升,中醫藥古籍資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
2﹒建設任務。
(1)南京中醫藥大學和蘇州市中醫醫院加強中醫藥古籍修復能力和數字圖書館項目建設,參與國家中醫藥古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平臺和中醫藥知識服務系統建設。常州市要推動孟河醫派相關古籍數字化改造和利用。(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常州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2)各有關單位進一步改善中醫藥行業古籍保護條件,全面開展中醫藥古籍文物定級、建檔、備案工作,提升中醫藥古籍保護及利用能力。(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南京中醫藥大學發揮好在中醫藥古籍保護和現代化應用方面的資源和人才優勢。
(2)各有關單位把古籍保護工作擺上重要日程,納入重點工作計劃,落實建設經費,加強專業團隊建設,改善古籍保護條件。
(三)中醫藥科技重點項目研究。
1﹒建設目標。
通過布局或向國家爭取一批中醫藥科研項目,系統化詮釋中醫藥科學問題,提升重大疾病臨床療效、中藥質量水平,科學闡釋中醫藥機理,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體系得到完善。
2﹒建設任務。
(1)加強中醫優勢病種研究,聚焦防治重大疑難疾病,扎實推進省中醫院和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循證能力提升項目實施。(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2)加強中醫藥基礎研究,積極爭取國家中醫藥重大科研任務,支持開展中醫藥基本理論、診療規律和作用機理研究。(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加強中藥新藥研究,推進實施省中醫院、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和蘇州市中醫醫院國家中藥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推動具有人用經驗的中藥新藥轉化。(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加強政策保障,建立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項目單位加強科研人才培養,完善激勵機制,推動產學研醫政深度融合。
(2)依托省有關計劃和資金,深入開展中醫優勢病種研究、中醫藥基礎研究和中藥新藥研究。
(四)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研究。
1﹒建設目標。
通過提升全省中醫藥技術裝備水平、產業創新能力及產業化水平,在關鍵技術裝備方面取得突破。
2﹒建設任務。
(1)省中醫院和省中西醫結合醫院綜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發一批基于中醫理論的數字化輔助診斷裝備、中醫特色療法智能化裝備、中醫治未病等診療儀器與設備。(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2)加強中醫藥現代化關鍵技術攻關與示范,促進技術創新。(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3)圍繞中醫特色診斷治療裝備、中藥品質智能識別與控制工程化技術裝備等領域,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中醫數字化輔助診斷裝備、中醫特色療法智能化裝備、中藥材生產與品質保障等技術裝備攻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加強政策保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關鍵技術裝備研發。項目單位落實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完善激勵機制。
(2)加強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對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研究形成的新技術新產品,優先列入《省重點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產品目錄》,幫助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
五、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
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建設高素質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
(一)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
1﹒建設目標。
重點培養一支中醫藥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骨干人才和創新團隊,搭建全省中醫藥高層次人才梯隊。
2﹒建設任務。
(1)推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爭取入選至少2名岐黃學者和至少3名青年岐黃學者,爭取入選1個國家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和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團隊。(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2)推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實施,培養至少50名中醫臨床、西醫學習中醫等方面的優秀人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3)推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骨干人才培養項目實施,遴選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培養中醫藥骨干師資和中藥、護理、康復、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規范化培訓中醫醫師。(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4)按照國家部署,實施綜合醫院中醫藥高層次人才支持項目,推進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培養和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開展,建設傳承工作室,培養中醫藥骨干人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5)組織實施我省“岐黃人才”培育工程,遴選培養省中醫藥領軍人才20名、中醫臨床優秀人才30名、西學中高級人才120名、中藥特色人才100名和中醫護理骨干人才100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完善相應的遴選、評價、管理、投入等機制,負責開展終期評價,做好不同層次人才項目銜接,搭建高層次人才發展平臺。
(2)加強過程管理,加強政策等配套銜接,在重大項目建設、評選表彰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形成支持合力。
(3)項目單位負責項目日常管理,保證培養對象培訓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二)基層人才培養計劃。
1﹒建設目標。
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規模不斷壯大,綜合素質不斷提升,更好滿足群眾就近享受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2﹒建設任務。
推動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做好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持續開展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和轉崗培訓,培養中醫助理全科醫生,培訓中醫館骨干人才200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完善基層人才培養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加強過程管理,落實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等相關要求。
(2)項目單位做好項目日常管理,保證培養對象培訓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人才平臺建設計劃。
1﹒建設目標。
通過推進中醫藥學科發展,建設全省高水平的人才培養平臺,中醫藥人才培養能力不斷提升。
2﹒建設任務。
(1)推進南京中醫藥大學和省中醫院13個國家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實施,支持中醫藥相關品牌專業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2)積極爭創全國中醫臨床教學基地。依托我省已建成的國家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積極爭創標準化的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實踐技能考核基地。(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3)做好第二屆全國名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工作。新創建一批老藥工、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和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4)加快建設省級中醫藥人才培養平臺。新建省中醫藥重點學科20個,建設省名中醫傳承工作室100個和老藥工傳承工作室10個,建設省中醫住培示范基地3個和標準化住培實踐技能考核基地5個。(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完善相應的遴選、評價、管理、投入等機制,組織項目的實施和評估,集聚高層次人才參與平臺建設。
(2)加強政策保障和過程管理,項目單位要落實團隊、場地、設施等軟硬件要求,建立管理制度,進行定期評估和報告。
六、中藥質量提升及產業促進工程
加強中藥種植養殖、生產、使用全過程管理,加快促進中藥材種業發展,大力推進中藥材規范種植養殖,提升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質量,推動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中藥材種業質量提升。
1﹒建設目標。
中藥材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評價、優良品種選育與良種繁育能力進一步提升,優質種子種苗推廣應用能力明顯提升,中藥資源監測能力明顯提高。
2﹒建設任務。
(1)推進藥用植物種質資源庫建設,扶持建設一批中藥材種子種苗專業化繁育基地,推動制定種子種苗標準。(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2)扎實推進南京中醫藥大學國家中藥資源保障能力提升項目實施,開展一批道地、緊缺、瀕危中藥材種源繁育和規范化生產。(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依托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成果,健全全省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做好種質資源庫和良種繁育基地建設相關工作,推動相關種子種苗標準制定,打擊種業違法行為。
(2)加強部門協同,及時通報相關工作進展和存在問題,形成中藥資源管理合力。
(二)中藥材規范化種植。
1﹒建設目標。
全省道地藥材生產布局更加優化,中藥材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實現有效轉化和示范推廣,進一步推動中藥材資源可持續利用。
2﹒建設任務。
(1)因地制宜發展中藥材種植養殖,推進珍稀瀕危中藥材保護和道地藥材生態種植養殖、仿野生栽培等,引導制定有關中藥材種植養殖技術規程,扶持有關林下中藥材種植養殖研究和示范推廣,將中藥材納入林下種植推薦名錄。做好珍稀瀕危中藥材繁育相關工作,規范做好相關野生動植物繁育、采集、出售購買利用和進出口許可和監管。(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2)按照國家中藥材追溯標準與管理辦法,依托現有追溯平臺,探索建立覆蓋全省主要中藥材品種的全過程追溯體系。(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托現有藥品監管體系,搭建中藥材快速檢測平臺。(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推進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加強道地藥材產區規劃和規范化種植。
(2)強化道地藥材資源保護和生產管理,在項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建立部門協同機制,統籌力量協同推進中藥材質量提升。
(三)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創新。
1﹒建設目標。
通過深化中藥炮制理論和技術研究,完善中藥飲片質量標準,飲片質量得到有效保證。
2﹒建設任務。
加強南京中醫藥大學、省中醫院和常州市中醫醫院3個全國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項目建設,進一步挖掘與傳承中藥炮制理論和技術。按照國家部署,開展常用中藥飲片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等研究。(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省財政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南京中醫藥大學及省中醫院、常州市中醫醫院加強對區域特色飲片和炮制技術的挖掘、整理、傳承。
(2)促進中藥炮制技術和中藥飲片標準轉化,進一步完善《江蘇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和《江蘇省中藥材標準》,完善中藥飲片質量控制體系。
(四)中成藥綜合評價體系建設。
1﹒建設目標。
建立健全涵蓋臨床有效性安全性評價、質量標準、生產工藝、制劑技術等的全省中成藥綜合評價體系,符合中醫藥特點的全省中藥新藥審評體系逐步完善。
2﹒建設任務。
(1)組織開展至少5種中成藥臨床綜合評價,不斷豐富中成藥精準用藥信息方面的內涵,建立完善多層次的現代質量控制體系。(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2)探索建設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和臨床試驗相結合的審評證據體系,構建符合中藥特點的安全評價方法和標準體系。(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3)開展中成藥質量評價方法研究,探索建立常用中成藥質量標準。(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4)完善中藥警戒制度,加強中藥不良反應監測“哨點”建設。(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做好制定中成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相關工作,協調推動中成藥綜合評價結果運用和轉化。
(2)收集整理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和臨床試驗相結合的審評證據體系。
七、中醫藥文化弘揚工程
推進中醫藥博物館等文化場館建設,深入挖掘和傳承中醫藥精華精髓,推動中醫藥文化融入群眾生產生活、貫穿國民教育始終,推動中醫藥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一)中醫藥博物館等文化場館建設。
1﹒建設目標。
省及相關設區市中醫藥博物館等文化場館建設進一步完善,更好展示中醫藥藏品所蘊含的歷史價值與文化內涵。
2﹒建設任務。
(1)南京中醫藥大學及有關設區市加強中醫藥博物館(陳列館)建設,常州市中醫醫院加強孟河醫派博物館建設,推動各博物館開展中醫藥相關文物、史料及代表性見證物的征藏工作,推動中醫藥博物館數字化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省教育廳等負責)
(2)各設區市建設1個中醫藥主題文化園,開發具有中醫藥特色的文化產品不少于5個。依托南京中醫藥大學和常州市中醫醫院作為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和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常態化舉辦中醫藥展覽展示。(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相關設區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整合有利資源,將中醫藥博物館、文化園等納入當地公共文化服務重點項目建設,拓展經費渠道,提高建設水平。
(二)中醫藥文化建設。
1﹒建設目標。
中醫藥文化傳播體系不斷建立健全,形成具有江蘇特色的中醫藥文化精品,中醫藥文化教育進一步豐富,公民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持續提升。
2﹒建設任務。
(1)加強中醫藥文化內涵研究,挖掘闡釋并推廣普及名醫名家、醫籍名方等中醫藥文化經典元素。(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等負責)
(2)加大中醫藥文化傳播力度,面向社區、鄉村、學校、養老機構等,全省每年開展不少于1000場中醫藥文化科普活動,推出中醫藥文化精品。(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等負責)
(3)進一步豐富中醫藥文化教育,開展中醫藥文化專題教育活動。全省中醫藥機構與學校結對不少于100所,遴選中醫藥文化特色校園不少于10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省廣電局等負責)
(4)培養建立中醫藥文化傳播工作隊伍,遴選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每年舉辦中醫藥文化宣傳培訓班,全省完成培訓不少于1200人次。(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5)遴選省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不少于2個,示范基地不少于10個,示范項目不少于15個。(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財政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深入實施江蘇省中醫藥文化建設發展行動計劃,組織開展中醫藥宣傳月、“中醫藥就在你身邊”健康巡講等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文化科普推廣活動。
(2)持續開展“岐黃校園行”活動,使校園中醫藥文化服務供給更加多樣,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文化教育水平。
(3)推動建設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支持有條件的基地申報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基地,開展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線上展館建設。全省建設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不少于300個。
八、中醫藥開放發展工程
支持中醫藥產學研用開放發展,提升江蘇中醫藥國際影響力,推動中醫藥海外傳播、應用與發展。
(一)中醫藥開放發展平臺建設。
1﹒建設目標。
江蘇中醫藥機構參與全球中醫藥各領域合作的平臺更加多樣,機制更加靈活,中醫藥海外認可度和接受度進一步提升。
2﹒建設任務。
依托南京中醫藥大學、省中醫院等中醫藥機構建設好中醫藥海外中心、中醫藥國際合作基地。各設區市中醫醫療、教育、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加強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推動中醫藥文化海外傳播。成立世界孟河醫派發展聯盟。(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外辦,常州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3﹒配套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探索中醫藥對外交往新路徑,完善激勵保障措施,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合作機制,推動中醫藥開放發展平臺建設。
(二)中醫藥國際影響力提升計劃。
1﹒建設目標。
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
2﹒建設任務。
(1)南京中醫藥大學、省中醫院等有關單位加強與海外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中醫藥領域交往,深化中醫藥科技創新合作。(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委統戰部、省外辦、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負責)
(2)各設區市組織中醫醫療機構加強與境外知名期刊合作,在國際科研合作中加大中醫藥參與力度。(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委統戰部、省外辦、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中醫藥參與相關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推動中醫藥“走出去”。
(2)利用海外友城、涉僑社團、華文媒體等平臺推介江蘇中醫藥文化,積極開展中醫藥惠僑服務,促進江蘇中醫藥國際傳播與發展。
(三)中醫藥國際貿易促進計劃。
1﹒建設目標。
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在探索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中發揮積極作用,中醫藥產品和中醫藥行業貿易便利化水平持續提升。
2﹒建設任務。
(1)南京中醫藥大學及省中醫院、常州市中醫醫院等建好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做好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試點工作。積極發展“互聯網+中醫藥貿易”。(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南京海關、省財政廳等負責)
(2)培育中醫藥服務貿易基地和服務貿易重點企業,支持中醫藥企業“走出去”。(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南京海關、省財政廳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在全省貿易促進計劃立項、組展等方面給予中醫藥服務貿易政策傾斜,利用服貿會等重大平臺開展中醫藥貿易促進和國際推廣活動,設立中醫藥相關展示板塊。省服務貿易協會發揮好支撐作用。
(2)發揮省服務貿易工作專班機制作用,加強部門聯動,推進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探索依托海外自辦展助力中醫藥服務貿易企業開拓市場。
(四)中醫藥國際抗疫合作計劃。
1﹒建設目標。
中醫藥在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中的參與度顯著提升。
2﹒建設任務。
推進中醫藥參與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建設中醫疫病防治團隊。(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外辦、省藥監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推動中醫藥防治重大傳染病合作,組建中醫疫病防治團隊。
(2)鼓勵企業開展抗疫類中藥產品海外注冊和應用,對參與國際抗疫合作人員給予激勵保障。
九、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點工程
(一)醫保、醫療、醫藥聯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點建設。
1﹒建設目標。
推進南京市建設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市,通過加強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促進南京市并帶動全省中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人民群眾享受更加優質高效的中醫藥服務。
2﹒建設任務。
根據南京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試點項目方案,推進實施中醫藥守正創新工程、人才發展工程、服務模式創新工程、管理創新工程,統籌做好試點各項工作,確保項目落地見效。(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藥監局等負責)
3﹒配套措施。
(1)加大政策保障和財政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南京市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試點項目工作。
(2)南京市加快出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政策措施,推進實施中醫醫學“高峰”領航等八大項目,持續完善中醫藥體系,優化醫療資源布局,創新中醫藥發展模式,加快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有益做法。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和推動解決中醫藥振興發展重要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將重大工程實施納入本部門重點工作,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抓好落地落實。各地和項目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確保推進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地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并加大支持力度,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進行預算單列。完善投入保障機制,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投入責任。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中醫藥振興發展,推動形成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加強項目統籌規劃和預算申報管理,避免資金安排分散重復,優先保障列入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的項目實施。強化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管,建立績效評價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加強全程監管。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行監管職責,對重大工程實施動態監測,做好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加強評估結果應用,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的宣傳力度,特別是重大工程實施的進展和成效,展示中醫藥在維護健康領域的優勢特色,引導全社會更加關注和支持中醫藥事業,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的良好氛圍
(來源:交匯點、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江蘇中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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